新沂法院著力推進司法規范化建設
作者:王愛春 發布時間:2007-01-12 瀏覽次數:1861
本網徐州訊:加強司法規范化建設,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法院司法水平,是新時期人民法院面臨的重大任務,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也是貫穿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條主線。2006年,新沂法院按照專項整改活動三年規劃的要求,深入開展“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整改活動,有力地促進了全院各項工作的開展。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健全組織機構。該院領導高度重視專向整改活動,根據實際需要及時調整班子分工作,對“專項整改活動領導小組”及辦公室進行合理調整,并根據上級法院要求報請市編委審批增設了我院內設機構“審判管理辦公室”,有力推動了我院“專項整改活動”、“規范司法行為示范點”創建活動和審判管理工作的開展。
二是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2006年,該院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修訂、完善了包括審判(執行)工作、隊伍建設、行政管理等三個方面共計四十八項工作制度,并匯編成冊,印發至全院各部門,形成了用制度管理、按制度辦事、人人遵守規章制度、事事都有制度可依的良好局面。
三是完善法官業績檔案。根據《審判質量與效率考評體系》的要求,該院及時采集整理了全院54名法官的辦案數據700余份,經審判管理辦公室核對確認后,分類歸入法官業績檔案。
四是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2006年該院根據上級法院相關文件精神,邀請人民陪審員參與案件庭審 625人次。同時,給每一位人民陪審員建立業績檔案,使人民陪審員使用、管理、參審、統計工作進一步得到規范;并認真落實上級法院文件精神,2006年全年共計發放人民陪審員的誤餐費和交通費用共計16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