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項措施服務平安建設
作者:徐潔 發布時間:2007-01-10 瀏覽次數:1962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緊緊圍繞法院審判中心工作為大局,積極開展平安建設活動,推出四項措施服務平安建設,為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是在刑事審判上抓懲治,維護社會穩定。
嚴厲打擊有組織犯罪、黑惡勢力犯罪、嚴重暴力犯罪、等,對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經濟犯罪,進一步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重點打擊搶劫、搶奪、強奸等多發性、危害性大的刑事犯罪,對犯罪分子形成強有力的震懾。
二是積極開展審務進社區和進鄉鎮活動。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減少當事人的訴累,該院對一些社會影響大、涉及面廣或當事人行動不便的案件,開展巡回審理,達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三是在民事審判上抓調解。加強調解工作,創新調解方法,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化解社會矛盾。使調解貫穿于庭前、庭中、庭后三個階段,平息民間糾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四是積極開展普法宣傳,提高群眾法治意識。通過以案說法、街上普法、校園普法,送法進社區、進鄉村等活動,宣傳法律,提供咨詢。通過多種形式的普法教育,增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學法、懂法、守法的意識,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對構建和諧社會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