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江蘇省鎮江市京口區人民法院建立并開通農民工案件優先執行“綠色通道”,全院優先執行農民工維權案件。圖為2007年1月8日江蘇省淮安市淮陰區王營鎮農民工劉化勤顫抖著傷殘的手從江蘇省鎮江市京口法院執行法官手中接過30168元工傷賠償執行款,激動地說還是法律保護我們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法官一再叮囑他要攜帶好錢款,平安返家過年。今年45歲的劉化勤2005年3月到鎮江市一家建筑公司打工,雙方約定月工資837元。2005年11月28日,劉化勤在建筑公司鎮江市丹徒區大路鎮農貿市場施工工地開攪拌機作業時,右手被機器軋傷,導致右手拇指關節軟組織缺損,近節指骨粉碎性骨折,右食指末節完全離斷傷。2006年10月24日,鎮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建筑公司在裁決生效后5日內支付劉化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工傷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鑒定費等合計40168元,扣除已支付的10000元,實際需支付30168元。裁決生效后,劉化勤于2006年12月21日向鎮江市京口區法院申請執行。法院于12月22日就發出了執行令,2007年1月8日全部執行款30168元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