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爭執竟揮拳先打人 誘發心臟病一命嗚呼
作者:王愛春 發布時間:2006-12-19 瀏覽次數:2887
本網徐州訊:因小小爭執不顧自身體質虛弱竟揮拳先打人,誘發心臟病一命嗚,近日新沂法院依法審結了此案。
法院依法審理認為,被告人姜某在已經預見到毆打特殊體質的人可能發生嚴重危害后果的情況下,仍選擇毆打被害人蘭某,雖打擊部位為其非要害部位,但其輕信能夠避免危害后果的發生的心態,導致了被害人蘭某心臟病發作死亡的后果,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故,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姜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原告人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2.432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