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投訴率是這樣創造的-南通港閘法院執行工作紀實
作者:保建軍 發布時間:2006-12-19 瀏覽次數:3983
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在解決執行難過程中,全面貫徹落實“公正司法,一心為民”的宗旨,以“規范執行行為,促進執行公正”專項整改活動為契機;以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的,進一步加大執行力度,截止11月底,共清理積案124件,結案率和執行標的到位率分別比去年提高11.07%和8.28%,案件質量和群眾滿意率明顯提高,涉執投訴率下降為零,使執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循環的軌道。
院長現場解紛憂
征地、拆遷等糾紛是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也是法院執行工作中的難點。該院在執行此類糾紛案件時,能充分考慮被執行人的利益,不辭勞苦、循循善誘地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使這些案件都能迎刃而解。
在執行胡某房屋拆遷糾紛一案中,因胡某飼養的100多只信鴿的補償款未能與拆遷公司談妥,使胡某成為安居工程的拆遷“釘子戶”。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胡某便準備了扁擔、鋤頭等農具,準備暴力抗拒法院執行。執行法官多次主動上門進行協調,但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
為了最大限度地保護被執行人的利益,確保第二天房屋的拆除能順利進行,
警民聯手擒“老賴”
四處躲藏是“老賴”們逃債所慣用的伎倆。尋找被執行人是執行案件得以解決的關鍵。該院在全區范圍內建立了協助執行網絡,并與法院內部的“執行110”聯動,成功抓獲多名深藏不露的“老賴”,順利執結了一些積案。
去年,揚州市邗江區法院在執行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案中,被執行人王某事發后便一直躲藏在外地,始終沒有露面。經多方打聽,邗江法院獲知被執行人在南通跑運輸,暫住在南通市港閘區一農戶家,執行干警兩下南通,尋找未果。返回后, 他們便委托港閘法院對王某實施拘留。
規范執行促和諧
公正執法、規范執行一直是該院執行干警們的自覺行動。他們始終將群眾的利益放在執行工作的首位,不僅贏得百姓的贊譽和支持,而且有效地打開了執行難的局面。
在執行環保局責令某涂料廠停產的行政案件中,由于涂料廠排污未達標,嚴重影響周圍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法院受理執行案后,承辦法官夏建華立即向該廠下達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履行生效的行政決定。然而,被執行人不予理睬。夏法官便到該廠拉斷電閘,并在配電箱上貼了封條,以迫使其停產。隨后,說情打招呼的各路人馬紛至沓來,都被夏法官一一拒之門外。
十多天后,有人舉報涂料廠仍在生產。夏法官立即趕到工廠,然而廠內機器不在運轉,配電箱上的封條也完好無損,難道舉報不實?接著夏法官來到鍋爐房,發現鍋爐內仍有余火,管道也是熱的。于是,他再次來到配電間,果然發現封條有一絲重帖的痕跡,電表顯數也與查封前明顯不同。夏法官當即找來該廠承包人曹某,曹某先是矢口否認工廠仍在生產。當法官拿出現場收集的證據時,曹某啞口無言,承認了工廠偷偷生產的事實。鑒于上述行為,法院依法對涂料廠和曹某作出罰款3萬元、拘留14天的處罰決定。此后,該廠花費巨資治理排污,在環保達標后才恢復了生產。
該案的圓滿執結贏得周圍群眾的交口稱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