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泰州訊:“這幾年來他把我家弄得一敗涂地,一定要離婚。”以女兒代理人身份出庭的竇老漢氣憤交加地對法官如是說。已經是第二次走上被告席的上門女婿學藝毫不示弱,辯解道:“想離婚,給我兩間房,返還我的陪嫁物。否則我還是不同意離婚。”11月27日,江蘇省姜堰市人民法院根據被告方的申請不公開開庭審理了竇某訴董某離婚糾紛案。紛爭三年之久的婚姻糾紛,歷經兩次訴訟,在主審法官諄諄開導下,終于塵埃落定??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上鄭重簽名。

姜堰市某鎮的竇老漢生有三個女兒,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在竇老漢夫婦腦海中根深蒂固。1996年秋,大女兒秋琴年方二十又二,竇老漢夫婦就四處拜托親朋好友,想給女兒尋個如意君,給自己找個上門的乘龍快婿。1997年初經老友介紹,鄰鎮25歲的男青年學藝一眼便被竇老漢夫婦相中。當時,學藝在城區一大型企業工作,但家庭條件不是太好。經過半年交往,一對年輕人產生愛情的火花,兩家父母自然也是喜逐顏開。1997年秋學藝正式成為竇家上門女婿。次年秋,寶貝女兒小婧的問世更增加的家庭的溫馨。

然而天有不測風云。2004年夏,學藝時常覺得頭昏腦漲,記憶力下降,經多方求治,一直沒有查清病因。后來,竇老漢聽人說學藝這種癥狀可能是輕度精神病。屋漏偏遇連陰雨。同年底,學藝被單位裁減下崗。家庭生活一度陷入困境。在家休養期間,學藝心情煩躁易發脾氣,此時竇老漢夫婦更覺得女婿可能婚前就患有精神病,只是被欺瞞了。于是,翁婿之間常為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執不休,心煩意亂的秋琴不時也會附著父親批評學藝幾句。就這樣,原本和睦的一家硝煙漸起。2005年春,倍感窩心的學藝搬回自己父母家居住。當年11月,秋琴向姜堰法院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經審理后判決不準離婚。期間,學藝曾數次帶禮品登門看望妻女,但均遭竇老漢拒絕。今年11月初,秋琴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庭審中,原告秋琴表示與學藝絕無和好余地,被告學藝則提出要求原告及其家人將婚后加建的兩間樓房給他,另外要求原告給予其經濟幫助費20000元,否則還是不同意離婚。在查明基本事實后,法庭重點對被告及其到庭旁聽的親友進行了情理法的說服動員工作,探明了被告的真實想法??在女方家加建樓房時出了不少力,卻還受窩囊氣,心理不平衡。主審法官轉而又動員原告方給予被告適當的經濟補償,讓其離婚后生活上有所保障。竇老漢被法官的耐心誠心所感動,表示愿意拿出幾千塊錢來調解此事。見時機基本成熟,主審法官迅速拿出調解方案,最終雙方自愿達成一攬子離婚協議,其中一條約定由女方一次性補償男方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