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拒不騰空房屋 法院強制清房沒商量
作者:射陽縣人民法院 孫菁 陳景睿 發布時間:2020-07-07 瀏覽次數:748
正值梅雨季節,7月3日上午8:00,淅淅瀝瀝的小雨還在落,射陽法院40余名干警已集結完畢,奔赴執行現場,對被執行人張某某名下房產開展強制清房行動。公證處、媒體記者隨從作戰。
被執行人張某某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射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15萬元,同時,法院責令張某某對未退贓的400余萬元繼續退賠被害人,目前尚有70余戶未退賠到位。進入執行程序后,該院對被執行人張某某名下財產進行查控,發現張某某除位于縣臨海鎮某街上的一套房屋外,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執行過程中,該院查明,被執行人因差欠魏某某債務,于2015年3月將該房屋租賃給魏某某使用五年,借款沖抵房租。2020年1月1日,該院依法張貼房屋遷讓公告,要求魏某某在60日內遷出房屋。同年3月,該房屋租賃期滿后,經法院多次釋明,魏某某仍拒不遷出房屋,故該院于7月3日上午依法開展強制清房行動,為評估拍賣作準備。
上午8:30,到達執行現場后,承辦法官與魏某某及其家屬溝通,規勸其做好配合工作。安撫好魏某某及其家屬后,公證人員對現場物品進行清點登記,搬家公司對清點好的物品按規范要求進行打包。考慮到不給魏某某增加經濟負擔,經與魏某某協商,該院租賃了一個獨立倉庫存放魏某某的物品。上午11:50,經過三個多小時的清理,該院成功騰空房屋,將房屋換鎖并張貼封條,此次強制清房順利結束。
在強制執行間隙,干警們還向周圍群眾發放執行工作普法手冊,旨在讓更多群眾了解、支持、關注法院執行工作,營造良好的執行輿論氛圍和法治環境。
此次強制執行活動,彰顯了法律權威,貫徹了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取得較好的執行效果和社會效果。下一步,射陽法院將繼續加大執行力度,規范執行行為,切實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