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義,是自古以來人類社會共同的、不懈的向往和追求,也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的前提和條件。作為國家審判機關的人民法院,只有樹立公平正義的理念,才能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能,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發揮應有的作用,才能真正維護人民的利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公平正義的樸素含義包括懲惡揚善、是非分明、處事公道、態度公允、利益平衡、多寡相勻等內容。作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公平正義,是指社會主義社會的成員能夠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公平地實現權利和義務,并受到法律的保護。與西方國家所標榜的公平正義不同的是,我國社會主義公平正義是以維護、實現、發展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宗旨。

一、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追求

公平正義是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之一。公平正義是現代社會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價值準則,社會主義社會更應當重視公平正義。社會主義之所以最終要消滅經濟上的剝削和政治上的壓迫,歸根結底是為了消除社會的不平等和不公正,使全體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諸多方面享有同等的權利,從而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因此,能否實現公平正義,不僅關系到社會的穩定與和諧,關系到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信任與合作,關系到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而且關系到公民的基本權利、社會主義的基本價值、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實現公平正義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在社會主義條件下,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應當是整體的和諧、全面的和諧、長遠的和諧,而不是局部的、片面的、眼前的和諧,是每個公民自我身心的和諧、人與人之間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不同利益階層之間的和諧,等等。而要實現這樣的和諧,就不能離開公平正義。公平正義的貫徹和實現,有利于在經濟、法律、道德等層面,維護不同利益階層的利益,協調不同利益階層之間的關系,從而使人們和諧共存,共同發展。

實現公平正義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在中國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是一項極其艱巨的任務,需要若干代人的持續努力。而要完成這樣一項偉業,就必須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只有實現公平正義,才能正確處理各種矛盾,妥善協調各種利益關系。沒有不同利益的妥善協調,沒有各種矛盾的正確處理,就沒有團結統一局面的出現,就沒有和諧社會的出現,從而也就沒有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最終實現。

實現公平正義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重要目標。依法治國的重要目標就是在全社會實現公平和正義。僅有完善的法律體系并不是法治的全部,法治更深層次的意義在于公平正義的精神和價值通過法的適用、實施,在執法實踐中得到實現、彰顯和弘揚。只有牢固樹立公平正義的理念,讓公平正義的精髓滲透在法治實施的全過程,使公平正義成為人們看得見、實實在在感受得到的結果,社會主義法治才能真正成為吸引并惠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偉大實踐。

二、人民法院實現公平正義應遵循的原則

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不僅需要執政黨和全體社會成員的共同努力,而且要靠司法公正提供保障。司法公正是指在審判活動中按照訴訟的基本規律和原則,制定和遵循科學合理的程序,實現對訴訟主體權利和義務的正確分配,使其達到理想的正義結果。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通過司法活動維護和實現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必然要求和基本目標,是司法永恒的主題。

在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中,人民法院維護司法公正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合法合理原則。我國法律是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充分體現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本身就蘊含了公平正義的精神,所以任何司法活動都必須嚴格符合法律的規定。同時,基于各地情況的千差萬別和社會迅速進步的客觀需要,我國法律賦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是必要和合理的,但這一權力的行使必須符合法律授權的目的,絕不允許被濫用而損害公平正義。

2、有效率的公正原則。這是肖揚院長在去年4月在全國人民法庭工作會議上提出的重要命題。司法公正乃國脈所系,是審判工作的全部價值所在,是司法的最終和最高目標;效率則是公正的必然要求和客觀體現。離開公正,效率就變得毫無意義;離開效率,公正就會殘缺不全。“遲到正義就是非正義”。由此可見,效率是公正的應有內涵。有效率的公正,一是指當公正與效率發生沖突時,公正優先于效率;二是指司法活動中,應以較小的投入取得較多的收益;三是指在單位時間內,能較快地解決沖突、平息矛盾,恢復安定的社會秩序。只有實現有效率的公正,想當事人所想,急當事人所急,讓當事人在法律上打得服,在時間精力上打得起,才能體現司法的公正。

3、程序公正原則。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保障。程序的不同,往往決定了事件發展的方向和性質上的差異。正義的程序,本身就體現了公平正義的理念。在所有的司法活動中,只有通過法定的程序讓人民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公正,只有讓訴訟的過程成為當事人感受公平正義的過程,以程序公正確保實體公正,才能增強公民和社會對法律裁決的認可度和滿意度。

三、維護司法公正的實踐途徑

作為司法活動的核心價值和基本目標,維護、實現司法公正是人民法院一項長期、艱巨而又神圣的歷史使命。就當前的國情、社情而言,維護司法公正要做到“五個強化”:

(一)強化公開審判,以公開促公正。公開審判在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中,意義非常重大。它可以引起社會公眾對國家法律的認同,進而產生信賴感;可以引導社會公眾自覺自愿服從法律,以確立法律至上的觀念,從而樹立法律權威。沒有公開審判,司法公正就是一句空話。當前要認真學習貫徹省高院《關于進一步規范和落實公開審判制度的意見》,全面實行“七公開”,即加強訴訟引導、實行立案公開;組織證據交換,庭前準備公開;一審、二審、再審,舉證、質證、聽證,減刑、死刑、執行,審理全程公開;述事析理釋法,裁決文書公開;案情、時限、信訪,審判信息公開;評估、審計、拍賣,司法鑒定公開;擴大巡回開庭,重視陪審、旁聽,適時發布新聞,擴大社會公開。

(二)強化平等保護,以平等體現公平。如果法律不能得到公平的執行,再正義的法律也會毫無用處。強調司法公正,就必須堅持司法保護的平等性,既要平等保護雙方當事人的訴權,使“同一范疇的所有成員應受到同樣的待遇”,又要在實體處理上,充分權衡各方利益,對所有合法權益予以平等保護,使國有、民營、個體等不同體制的權利主體,本地、外地、國內、國外等不同區域的權利主體,大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機關、公民個人等不同規模、不同社會地位的權利主體均處于平等保護的地位,避免出現畸輕畸重、有失偏頗的現象,讓群眾對法院的公正性產生合理懷疑。

(三)強化審判管理,以管理促規范。規范司法是公正司法的基石,隨意司法則是公正司法的大敵。要樹立規則意識,對程序公正與實體公正并重;樹立宗旨意識,充分認識手中司法權的重量,慎重對待每一項司法行為;樹立細節意識,讓人民群眾從每一個細節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規范和公正。為此,應當強化審判管理辦公室的管理職能。加強審判運行態勢分析,運用指標數據科學決策、科學管理,增強審判人員的質量意識和效率意識,真正把審判管理的要求落實到每一件具體案件和每一個辦案人員,把審限管理落實到立案、移送、審理、送達等各個環節,努力提高質效指標,進一步利用好質效指標,健全對法官業績的評價體系,最大限度的激發審判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使法院審判和執行工作躍上新臺階。

(四)強化隊伍建設,以素質提升能力。司法權力無論如何運作,都離不開法官這個操作者。公正的司法裁判的產生,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法官的價值判斷,因此,法官的素質是實現司法公正的一個重要條件。一是加強政治素質教育,培育優秀的道德品質。堅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武裝法官頭腦,教育法官正確行使手中的審判權,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修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努力做到權為民用,利為民謀。培養和樹立依法治國、司法為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公正司法、文明辦案,全身心地投入到人民法院事業中,為維護和保障全社會實現公平正義做出貢獻。二是加強業務技能培養,提升司法能力。通過深入開展創建“學習型法院”活動,鼓舞廣大法官刻苦鉆研業務知識,積極借鑒和吸收一切人類文明的有益成果。通過審判實踐和開展“示范庭”、“庭審觀摩”等活動,積極展開業務探討,及時總結經驗和不足,進一步強化法律的適用能力和裁判文書寫作水平,推進法官駕馭庭審的能力和法律適用水平不斷提高。進一步強化法官的業務技能培訓,對在職法官實行職業再教育,使法官業務知識不斷更新,研究探討更貼近審判實務的培訓教育機制,培養和提高法官把法律與中國鄉土社會實際相結合的司法能力和技能。三是強化制度建設,嚴肅黨紀、政紀。根據當前法官隊伍建設現狀,堅持“以人為本,以制治院”的主導思想,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研究制定隊伍建設的長效管理機制,堅持用鐵的紀律規范約束法官的言行,班子成員和中層干部率先垂范,做執行紀律和制度的典范。健全科學的激勵機制,激勵先進,鞭策后進,激發隊伍積極向上的活力,弘揚正氣,彰顯正義,保證法官隊伍建設健康發展。四是改革人事制度,實現“人才興院”。實行“人才興院”戰略,建立科學完善的用人機制,完善人才評價標準,堅持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選拔任用知識化、專業化和德才兼備的法官人才,使之肩負起公正司法的歷史使命。

(五)強化監督考核,促進廉潔自律。

古人云:“貪如火,不遏則自焚;欲如水,不遏則自溺。”歷史與現實反復告誡人們,廉潔既是抵擋不正之風入侵的銅墻鐵壁,免災避邪的護身符,也是一種使人敬仰的美德,是一種高尚的情懷,更是一種境界。法官的廉潔如果出現問題,司法公正就會變成鏡中花、水中月。因此,要貫徹“從嚴治警”的方針,要從內外監督入手,進一步拓寬和暢通監督渠道,建立改判、發回重審、復查案件評查制度、紀檢監察查辦案件程序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法官談話誡勉制度以及廉政保證金制度,逐步建立并形成廉潔制度體系,形成監督網絡,努力做到法官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機制的觸角就延伸跟蹤到哪里。從院長到一般干警,建立任務明確、責任分明、環環相扣的逐級責任制,一級抓一級,從領導抓起,從黨員做起,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要求,將自律、他律、互律融為一體,上下齊抓共管,形成一種科學的激勵機制和處罰機制。

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開展自我評判,法官在年度考評或晉職晉級時的述職報告中,對自己的工作業績、職業道德進行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的自我評價。開展群眾評判,組織干警對法官廉潔、公正司法的情況進行民主測評。開展領導評判,發揮法官考評委員會的作用,對法官的工作業績、職業道德作出全面客觀的評價,并把它作為法官晉升、獎懲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