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租用黑車、以查房為名踢門入室、持刀威脅、攔路搶劫…… 在短短40天的時間里作案8起,11月7日,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惡性青少年搶劫案。剛滿16歲的未成年人周業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

2006年5月5日22時許,周業祥伙同蔣曉飛(另案處理)等三人經預謀,來到蘇州工業園區婁門路小橋浜,周業祥一腳揣開一戶出租屋的房門,另外三人隨即也如狼似虎的沖了進去,把明晃晃的刀子架在了受害人的脖子上,受害人郭某見此架勢,乖乖地從身上掏出了50元錢和兩部手機。第一次搶劫就來了個開門紅,這讓周業祥一伙很是開心。第二天晚上又一次來到此處附近,仍然采用相同的手法,將兩間出租屋的主人洗劫一空。同時為了滿足這種搶劫所帶來的精神上的刺激,也為了更加方便的實施自己的快速“致富”方案,他們還專門租了輛黑車,先后到蘇州石湖大橋、橫越路段黑陽橋北側等地對過往的行人進行搶劫。最終,他們在瘋狂地實施自己的作案計劃時,被警方一網打盡。

法官指出,近幾年來蘇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數量居高不下,主要是蘇州的經濟速度迅速發展,吸引了大量的外來務工人員,很多青少年來到蘇州投奔親戚、朋友或老鄉,但是低學歷很難在蘇州找到合適的工作,而且外出后缺乏了父母的監管,加之青少年本身沒有形成獨立的世界觀、人生觀,很容易在金錢的誘惑下或者在生存的壓迫下走上犯罪的道路。此案中周業祥就是因嫌棄自身油漆工的職業太累太苦,在老鄉的教唆下而淪為階下囚。而此類未成年人犯罪,一般都經歷了這樣一個軌跡:輟學-外出務工-失業-流浪-犯罪。法官呼吁,學校、父母、社會三方應當來共同應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