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涉訴上訪問題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不是單靠法院或某個部門就能解決的。實行綜合治理,推進信訪工作法制化,運用法律手段,是解決涉訴信訪問題的發展方向。筆者結合法院工作的實際,提出以下幾點對策:

    一是樹立司法權威。司法權威是法治國家的標記,樹立司法權威是控減涉訴信訪的重要途徑。因此,首先要提高法官素質,加強對法官的培訓,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工作責任心,提高法官裁判文書的寫作能力;其次要在全社會創造一個尊重法制、維護司法權威的氛圍和環境,讓全社會的每一個成員都自覺承擔維護司法權威的義務。再次要提高判決、裁定的公信力。不單強調在實體上正確還要在程序上合法,特別強調案件處理的公正和透明。依法懲處拒不執行生效裁判的犯罪行為,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采取提級執行、交叉執行、指定執行等執行方法執行涉及鄉鎮、村委會的案件,解決法院執行難的“瓶頸”。

    二是加大調解力度。充分發揮訴訟調解定紛止爭、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職能作用。認真分析研究調解與裁判的關系,正確理解調解自愿原則和調解內容合法原則的基本內涵,加大調解力度,講究調解藝術,提高調解的成功率。建立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工作的銜接機制,認真履行指導人民調解工作的職責,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務培訓,最大限度地鈍化矛盾,促進社會關系穩定。

三是建立大信訪格局。其一,建立信訪工作責任機制,明確責任,分級管理、層層抓落實,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建立信訪工作考核激勵機制,納入崗位目標責任管理,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確保把問題解決在基層,信訪率降到最低。其二,與當地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形成聯動,共同處理好涉訴上訪工作。及時向當地黨委、人大匯報涉訟上訪案件進展、處理情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爭取他們的支持和配合,把法院的涉訟上訪工作納入社會信訪工作的大局之中。其三,保持信息渠道暢通。密切關注涉訴上訪案件的動態、進展,對新出現的涉訴上訪案件,如實形成材料及時上報。同時,加強與涉訴上訪戶所在基層鄉鎮的聯系,掌握其思想動態,力爭在源頭上解決問題,增強對涉訴上訪案件的預防和控制。

四是加大法律宣傳力度。各有關單位要加大法律宣傳力度,堅持以案釋法。通過散發宣傳材料、舉辦法律講座、提出司法建議、公開審判、巡回審案等方式,讓群眾學法、懂法、守法,特別是要善于運用典型的案例宣傳相關法律,對一些常用的法律,如民訴法、民事訴訟證據規定、刑法、婚姻法、合同法、擔保法和處理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等相關司法解釋,結合審判實例教育當事人,讓當事人了解法院為什么這樣判處,其法律依據是什么,從而明白自己的主張和行為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從中學到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提高遵守法律、按法辦事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