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輪胎嫌路燈礙眼 剪電線數罪并罰
作者:壽曉婷 王建華 發布時間:2006-10-13 瀏覽次數:3636
本網蘇州訊:蟊賊竟然看上了路邊的汽車的輪胎,可是偏偏路燈燈光礙眼,于是干脆照單全收,把電線也偷了走。10月12日,這兩個大膽的蟊賊被蘇州虎丘區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和破壞電力設施罪數罪并罰。
趙某和陸某是來蘇打工的兩位異鄉人,可是兩人卻都沒有找到好的工作,生活比較拮據。今年夏天,兩人無意中發現租住地附近經常有一輛桑塔納轎車停在河邊過夜,聯想到前階段媒體報道的路邊汽車輪胎連續被盜事件,忽然起了歪念。“這不是送上門來的‘生意’嘛”,于是他們開始制定自己的偷竊計劃。可是經過踩點,兩人發現這輛汽車每次都停在一盞路燈下面,如果燈光下作案實在風險太大,他們開始商討應對之計。“一不做二不休,反正電線也能賣錢,干脆剪了電線滅了燈!”于是,7月27日凌晨,兩人帶好工具開著車來到滸墅關鎮北津橋北運河邊,先由趙某爬上電線桿用大力鉗剪斷兩根架空的113.4米路燈線,然后陸某剪斷路燈線的另一端,并將電線藏到自備車的后備箱內。這時,路燈已經不亮了,四周一片漆黑,兩人心里大喜,開始放開手腳的干了起來。陸某拿出千斤頂一口氣卸下汽車上四只普利斯通牌轎車輪胎(價值人民幣2196元),結果只能靠搬來的紅磚才能把車架在原處。得手后,兩人雖然火速離開現場,但還是給巡邏的警察逮了個正著。
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兩人共同盜割正在使用中的電力設備,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均已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同時,兩人共同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應實行數罪并罰。遂作出判決:陸某犯破壞電力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趙某犯破壞電力設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犯盜竊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