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正茂少年郎,一時疏忽致人亡
作者:葉樂樂 發布時間:2006-09-14 瀏覽次數:3564
本網宿遷訊:近日,宿城區法院審結了一起因過失致人死亡案,判處被告人馮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2006年8月3日上午9時許,年僅20歲剛剛被南京某高校錄取的馮某,將自己駕駛的蘇N44697號東風牌貨車停在宿遷市交通物流儲運配載中心院內修理廠修理后,被告人馮某在未檢查該車是否處于空檔的狀態下就發動該車,導致該車撞倒旁邊一輛汽車,致在該車邊的被害人張某當場死亡。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馮某因自己疏忽大意的過失,致被害人馮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