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日前,港閘法院執行局法官在執行一件民間借貸糾紛案中,巧做雙方當事人的思想工作,促使雙方達成和解協議,不僅使申請人實現了債權,亦使弱勢的被執行人減輕還款壓力,化解了一觸即發的矛盾。

盧某是個分流倜儻、愛交際的朋友人,在城里開了一家房產中介所,生意雖做得一般,但每天呼朋喚友,出入酒店和娛樂場所,日子過得很是滋潤。三十歲生日過了沒幾天,他感到肝部劇烈疼痛,到醫院檢查是酗酒引起的急性肝炎,住院治療一個月后,就病情惡化去世了,只將無盡的痛苦留給了年邁的父母和三歲的兒子。

數月后,盧某的生前好友王某手持盧某的欠條來到盧家,要求家人歸還盧某生前所欠他的六萬元借款。王某的出現使尚沉浸在白發人送黑發人傷痛中的盧家父母更加寢食難安。他們并不知道這筆借款,五年前家中建房所欠的債務剛剛還清,日前為給兒子治病,他們已掏空了積蓄,還借了親朋好多錢。當下盧父又查出是晚期肝硬化,每天靠服藥維持生命,盧母是胰腺炎,媳婦在打零工,收入不穩定,全家四口人的生活全靠盧父九百多元的退休工資。這種情況下,他們只好對王某的借條予以否認。

20052月,王某向法院起訴,因盧家沒有證據否認借條的真實性,法院判決

盧父、盧母、盧某妻子葛某、盧某兒子在接受盧某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

今年8月,王某向法院申請執行生效的判決書,并舉證盧某生前與其父母共建了一幢樓房,要求法院予以查封。法官通知雙方到庭談話,盧父是個樸實的老工人,臉色焦黑,他說兒子生前不學好,沒留下任何遺產,自己是垂死之人,每月光藥費就幾百元,確實無能力替兒子還債,農村的樓房是自己辛辛苦苦建的,又不好變賣成現金。而申請人王某是做建材生意的老板,開著汽車,手上戴著明晃晃的戒指,兩方經濟條件明顯相差懸殊。

考慮到被執行人特殊的家庭情況,為使案件能順利執結,法官決定以情服人分頭做雙方當事人工作。法官告知王某,盧某的遺產不確定,必須等其家人析產后才好執行;如果盧家不析產,目前執行階段還不好執行,現行的法律規定也沒有賦予他有代位訴訟權,那會使他的債權難以兌現;況且盧家老人生病,孩子年幼,履行能力較差,能否做適當讓步。王某考慮后同意對方一次性付四萬元。

對被執行人方,法官向他們闡明法律后果,告知目前農村房屋雖無法變現,但法院如查封了房屋產權,在拆遷時將影響他們的利益。而盧父、葛某強調困難,只愿付八千元。因雙方差距太大,法官讓他們回去商量后再確定。

兩天后,盧父主動找到法官,顫抖的手拿出病歷和一大堆藥,懇求法官再做做王某的工作,能否看在孫子喊王叔叔的面上少要點,總數放在三萬元,為了不把債留給孫子,他哪怕厚著臉皮去向親戚借。法官立即電話通知王某到庭,詳細告知他盧家的困難,讓他們自行協商。王某也是個豁達的人,念及與盧某朋友一場,很爽快地說只要多做一筆生意就回來了,孤兒寡母的也不容易,就還三萬元吧。盧父沒想到王某這么豪爽,顫巍巍地在和解協議上簽了字,約定今年春節前還清,并用家中樓房作擔保。

盧父向法官告別時,眼中淚光閃動,連聲感謝法官解決了他家的難題,并說今天可以睡個安穩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