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京訊:為貫徹對未成年被告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加大對未成年被告人的幫教力度,玄武法院決定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社會調查辦公室,并出臺了《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社會調查工作若干規定》。社會調查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圍繞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長情況、家庭情況、社區情況、交友情況、心理、生理狀況等方面開展訪談、測試、函調等社會調查活動,形成社會調查報告。社會調查報告著重結合調查的情況分析被告人的作案原因,并據此提出處理建議,為法院公正處理和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提供重要依據。開庭時,社會調查員在法庭上宣讀社會調查報告,公訴人、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辯護人可以就社會調查報告內容發表意見。社會調查辦公室的成員由法院從社會上思想品德優秀、責任心強,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點,熱心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人員中選任。現在,玄武法院已經從區教育關工委推薦人員和人民陪審員中選擇了6名同志,經過培訓后正式上崗,在法院工作人員的指導下開展社會調查,服務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工作。
  

文章出處: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京市玄武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