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心 支持 減負--東海人大關心法院工作紀事
發布時間:2005-04-22 瀏覽次數:1600
監督是關心
從法官的述職評議到法院建設和每年度的工作報告,東海人大都嚴加監督,而每一份監督又都滲透著人大對法院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去年一年,東海人大代表視察法院工作30多人次,參加庭審旁聽40多人次,較好地履行了人大對法院工作的監督職責。
在人民陪審員選舉工作中,東海人大曾拿出5萬多元作為人民陪審員的選舉費用。今年,為了落實全國人大《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確保人民陪審員在5月1日前正式上崗,東海人大從全縣選出了20名德才兼備的人民陪審員及時予以任命并登報公示,并積極支持法院對人民陪審員進行崗前培訓。縣人大主任張之勤等領導不僅到培訓班上作重要講話,向人民陪審員提出希望和要求,而且和法院院長一起為人民陪審員授課。在人民陪審員上崗補貼經費問題上,東海人大要求法院和財政部門共同協商拿出可行方案,把這項支出列入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
東海人大經常不定期地組織人大常委會委員和人大代表到法院聽取法院工作匯報或直接參加庭審旁聽,及時了解和掌握法院審判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督促并幫助法院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如去年中央一號文件下發后,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增多,東海縣人大要求法院及時加大審判力度,切實保護農民利益,有力地促進了法院對涉農案件的審理和執行。
監督是支持
東海人大既注意當好監督員,依法監督法院工作,又注意當好協調員,依法協調處理好法院與社會各界的關系,為法院依法開展工作創造有利條件。
去年4月,房山鎮某村農民張老漢因與村農業承包合同糾紛一案遲遲無法執行來到縣人大,張老漢向人大副主任黃貴華反映說:他承包村里路旁的一段樹木被村里賣掉后,他和村里打了一場官司,法院判村里應給付他8000多元,到了執行階段,村里的4萬多元賣樹款所剩無幾,法院多次執行,擁有縣人大代表身份的村支書兼村長不愿配合法院執行,使執行工作受阻。人大副主任黃貴華當即召集人代委主任尹耀東、法工委主任劉福華和執行局局長席榮卿等人前往房山鎮黨委調查處理此事,黃貴華主任對村長不配合法院執行的行為進行了嚴肅批評,當場責成房山鎮財政所從被執行人某村的應收款中預支3000元。法院又依法查封一段樹木歸張老漢看管,最終,使多次上訪的張老漢心平氣和地接受了和解方案。這樣的調處結果,地方黨委、縣法院和當事人雙方都感到很滿意,問題得到了解決,當事人也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實惠。
監督是減負
東海人大對法院工作的支持更多地體現在為法院公正司法掃清障礙上,不論是政府官員,還是人大代表,只要妨礙法院的公正司法,人大就會堅決地站在法院一邊,全力支持法院依法辦事。去年12月,某村黨支部書記、縣人大代表李某某拒不履行法院判決,將法院查封的某村板材廠轉讓給他人建房,造成法院判決無法執行,東海法院依法向縣人大請求批準對李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強制措施,東海人大常委會及時作出批復許可對李某某采取司法拘留。
東海人大還注意在涉法信訪中為法院息訪減負,嚴格區分法院在涉法信訪中的責任比例,對法院有責任的,及時予以督促糾正,對法院無責任的,想方設法為法院息訪減負。十年前,50多歲的農民張某某要娶一位高位截癱的女青年盧某某為妻,并為她花去醫療費一萬元,盧某某高位截癱沒治好,又不同意嫁給他,張某某訴至法院索賠一萬元。進入執行程序后,因盧某某沒有經濟來源,執行無法進行下去,申請人張某某多次到法院、人大上訪,聲稱如得不到執行,他就不想活了,要與盧某某同歸于盡。為了給他講清訴訟風險的道理,人大法工委的同志給他講了不少于10次,為了幫他解決生活困難等實際問題,東海人大會同法院、民政和當地黨委政府協調捐款達7000多元,張某某所在村還為他辦理了減負手續,使這位多年來多次到法院、人大等部門纏訪的上訪老戶終于在家安心生產了。
文章出處:轉載自江蘇法制報
文章作者:婁銀生、唐濤、李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