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推進黨史學習教育與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切實將“我為群眾辦實事”要求落實到審判執行實踐中,4月22日下午,溧水法院洪藍法庭王林法官與卞紅娟法官同時就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一起宅基地使用權糾紛案件分別到當事人所在社區開展巡回審判活動。

2002年,原告和被告一合伙承包魚塘,因看護魚塘需要,共同在魚塘魚埂邊建造一間看魚棚,之后由被告一的母親被告二居住。之后,被告二對該看魚棚進行了改造和裝修。2020年年底,因鄉鎮環境整治工作,社區對看魚棚進行了拆遷,但原告未能領取到拆遷款。原告認為看魚棚事實上建造在其承包的土地范圍內,拆遷款中應有屬于他的利益,故訴至法院。

審理現場,整個庭審過程有序且規范,雙方當事人在法官的引導下充分陳述了案件事實及發表了辯論意見。因意見分歧較大,承辦法官未選擇當庭裁判并在庭后組織了調解,就家庭贍養、鄰里相處等問題進行了現場說理。

當天同一時間,洪藍法庭的另一起宅基地使用權糾紛選擇在石湫街道桑園蒲社區開展巡回審判活動。

“巡回審判”是化解基層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最接地氣的一種審判方式,是人民群眾認識訴訟、參與訴訟、感知訴訟的重要途徑。自隊伍教育整頓工作開展以來,溧水法院洪藍法庭以減少訴累、止爭息訴為目標,強化巡回審判力度,通過挑選貼近民生典型案件、常發易發類型案件,深入社區網格開庭審理,架起為民服務支點,打造百姓家門口的服務中心、網格內的流動法庭。法官也不再是坐堂辦案,而是深入基層,走進社區網格,與當事人一起尋找解決矛盾的辦法,并將巡回審判與普法宣傳等工作相結合,爭取將矛盾糾紛化解在社區一線,受到人民群眾的一致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