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個自治區首府城市中級法院研討如何破解執行難
發布時間:2004-09-08 瀏覽次數:1543
長期以來,執行難問題一直困擾著法院的工作,已經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社會問題。被執行人難找、被執行財產難尋、應執行的財產難動,違法逃避、暴力抗法、權力抗法的現象,已經成為阻礙執行法院工作健康發展的主要因素。如何改革執行工作、健全執行機制、創新執行理論,使法院的執行工作取得突破,是我國法院特別是民族地區法院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地處祖國西部和西南部的五個少數民族自治區,擔負著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職責,這些地區的各級法院面對各種壓力,克服人員少、待遇低和條件落后等困難,全力解決社會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扎實為人民群眾辦實事,使執行工作有了新進展。西藏拉薩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在2004年8月31日前,共受理案件321件,已經執結226件;銀川市兩級法院2003年共受理各類案件18772件,結案18313件,結案率達97.55%,今年1到8月,審結案件9665件,審結率達73.36%,其中,銀川中院受理執行新舊案件232件,已經執結48件,執行標的1.47億元。
與會代表一致認為,五個少數民族地區法院今后應加強合作,共同建立科學、高效的執行分權與制衡新機制,從完善執行工作流程管理機制、強化執行案件質量管理機制、健全執行工作監督指導機制、加強執行隊伍管理機制、建立執行工作宣傳機制五個方面著手進行執行機制規范化、制度化建設。而且要審執聯動,不斷改革執行機制和執行方式,細化管理、強化監督、提高執行實效,促進執行案件質量和效率的提高。
文章出處:轉載自新華網
文章作者:武 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