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豐臺法院目標盯準“執行難”
發布時間:2004-08-04 瀏覽次數:1625
據悉,2001年至2003年,豐臺法院共執結案件1萬6千多件,執結標的額14億余元。在執行人員數量基本持平的情況下, 2003年執結案件近6千多件。豐臺法院今上半年的執行收案已接近2001年全年收案總數。目前執行工作面臨著執行收案大幅上升,被執行人逃避債務手段多樣化、隱蔽化,執行的對抗性、危險性增強,協助單位拒絕協助等問題。針對上述情況,豐臺法院按照最高法院和市高院的要求,將開展集中清理未結執行案件、執行款物及執行案卷活動動員活動。豐臺法院此次集中清理工作從6月中旬起至12月中旬止,內容為集中清理截至今年5月底的未結執行案件、執行款物和執行案卷,重點是中止執行案件和受托執行案件。
豐臺區法院院長董華要求,對清理范圍內的案件,凡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力爭在集中清理期限內全部執行完畢;凡被執行人有部分履行能力的,要將可執行財產執行完畢。對中止執行案件,有條件恢復執行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恢復執行。對嚴重的妨害執行事件、暴力抗法事件,將依法及時處理。同時邀請區人大代表和特邀監督員監督執行,將執行的全過程置于當事人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為搞好此次清理活動,豐臺法院已經成立了活動領導小組并制定了集中清理工作的實施細則。
此外,在活動期間,豐臺法院將著力探索、試行市高院提出的4項執行制度,即“公布拒執人員名單制度”,“委托調查制度”、“協查制度”、“公告懸賞執行制度”,同時結合工作實際,推進3個方面的工作。一是試行被執行人工商檔案和車輛檔案的集中查詢制度,專人負責集中查詢,節約人力物力資源;二是充分利用并完善案款收發管理系統,完全實現案款收發計算機化管理;三是落實執行工作規范并逐步進行完善,建立執行工作的長效機制。
文章出處:轉載自中國法院網
文章作者:孫慧麗 秦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