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學良大傳》遭侵權引發20萬元索賠
發布時間:2004-05-14 瀏覽次數:2483
原告訴稱,2000年2月,原告出版了《百年少帥張學良傳》一書。2001年11月,原告又出版《張學良大傳》一書。根據原告與上述兩本書的作者張永濱的約定,原告對上述兩書享有專有出版權。后來原告發現被告山東友誼出版社出版的《張學良世紀傳奇(口述實錄)》一書,抄襲了原告出版的《百年少帥張學良傳》和《張學良大傳》兩本書。經核查,該書抄襲了上述兩本書的字數達11萬多字。《張學良世紀傳奇(口述實錄)》一書的發行量已達6.8萬冊,被告北京佳譽圖書有限公司是《張學良世紀傳奇(口述實錄)》一書的經銷商,目前仍在銷售中,這嚴重影響了原告出版的上述兩本書的正常發行和銷售。
原告認為,被告山東友誼出版社作為合法出版單位,在《張學良世紀傳奇(口述實錄)》的作者大量抄襲原告出版的兩書情況下,未盡到審查義務,出版該書,被告北京佳譽圖書有限公司銷售該侵權作品,二被告均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權,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為了維護原告的合法權利,依據我國《著作權法》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特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判決。
文章出處:轉載自中國法院網
文章作者:凌 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