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自“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濱海法院認真分析存在問題的原因,著力探索整改提高的有效措施,從源頭上預防和制止不規范現象的發生。目前,該院建成規范司法行為科學合理的管理模式和自律機制,實現規范司法行為“三個化”,有力地維護和促進了司法公正。據統計, 1-10月份,該院案件二審發回改判率同比下降3個千分點,只有2.1‰;申訴信訪率2.5%,同比下降2個百分點。
  一是教育得法,規范司法行為自覺化。針對許多干警認為司法行為不規范現象無關大局,不損害司法的公正與效率,不應斤斤計較,小題大做的錯誤思想,濱海法院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活動。通過召開干警大會、制發信息簡報、開展領導與干警談心等活動,宣傳司法行為規范的重要意義,分析司法不規范的危害。經過教育,“千里長堤,毀于蟻穴”的道理深入人心,全院干警充分認識到,不規范的司法行為往往成為當事人懷疑司法公正的理由,造成群眾認識上的司法不公;不規范的司法行為,往往是司法不公的開始,必須防微杜漸,謹小慎為,參與“規范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的積極性提高,從細微處規范自己的行為,舉止文明,著裝規范,自覺拒絕接觸單方當事人,主動制造與代理律師的合理距離,以中立文明的司法行為。
  二是科學設計,規范司法行為標準化。本著為全院干警提供一本工具書的宗旨,出臺《法院干警規范司法行為行動指南》,指導和幫助干警規范司法行為。《指南》按照情景設計、應對措施、禁止行為結構,設計干警行為模式,使干警在具體工作中有章可循,行為有范,澄清以前思想上的模糊認識,拓寬思維上的新境界,避免出現自己行為失范還渾然不知的混鈍狀態,提高司法規范水平。《指南》突出對立案、審判、執行和庭審、接訪等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規范,著力保障主要司法行為的規范有序。該院在辦公樓大廳前設置提示欄,每日提醒干警規范自己的司法行為;印制《指南》小冊子,人手一份,隨身攜帶,讓規范提示無時不有,無處不在,保證全院司法行為規范化的統一。
  三是監督有力,規范司法行為長效化。該院狠抓規范司法行為的制度化建設,出臺《規范司法行為檢查辦法》、《司法行為失范處理意見》等規范性文件,加強對司法行為的規范和監督。將干警司法行為規范與否納入崗位目標考核,專項考核司法行為規范性,重點考核干警的執法程序、辦案手續、紀律道德、言行舉止等。對干警司法行為失范的,依規定予以減分;對于行為規范,司法公正,贏得群眾贊譽的,給予加分。開展每年一度的“司法行為規范標兵”評選活動,用先進典型教育人、引領人。設置投訴箱、投訴專用電話,暢通發現司法行為失范的渠道;開展經常性的明查暗訪活動,加強日常司法行為的檢查監督;定期制發,督查通報》,公布公示檢查情況,著力建設不能為機制;發現司法行為失范問題,及時進行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紀律責任,用制度和監督努力建設規范司法行為的長效機制。

文章出處:濱海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孟俊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