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采取多項措施從源頭治理信訪效果好
發布時間:2005-09-26 瀏覽次數:1404
本網徐州訊:新沂院黨組堅持把信訪問題作為法院工作好壞、人民是否滿意的一個“風向標”,加強隊伍管理,提高審判質量,采取多項措施,盡力降低信訪、減少信訪、解決信訪,實現了信訪少、越級上訪少、纏訪少的工作目標,幾年來信訪率始終控制在0.8%以下,信訪問題得到了較好的解決,信訪工作步入了規范化、良性軌道,人民群眾滿意度穩步上升,該院連續五年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文明法院、人民滿意法院和優秀法院。
一、黨組重視,采取多項措施從源頭上堵住信訪。該院吳振友院長常說“提高了審判質效就是堵住了信訪源頭”,這也是該院黨組的共識。多年來,該院在工作中針對存在不足,不斷強化措施手段,狠抓程序規范和隊伍建設,大大提高了審判質量。今年截至7月份,該院案件平均審理天數低于30天,案件調解撤訴率超過60%,案件上訴率為7.4%,上訴案件發改率為1.7%,全市法院系統中最低,當事人服判息訴率大大提高,較好地從源頭上防范了涉法信訪案件產生。
首先,嚴格規范程序。該院將審判的每一環節、每一個步驟固定下來,形成一套統一的審判規程,并向社會上公開,一者接受群眾監督,二者讓當事人了解審判流程,避免因為不知曉而產生誤解。該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審判流程管理》、《民商事審判操作規范》、《刑事審判操作規范》、《行政審判操作規范》和《執行工作實施細則》,形成了從立案---審判---執行環緊密相扣的工作規程,規范了立案、審判及執行行為。其次,規范法官行為。針對以往庭審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提出和推行了“五禁五不為”,從庭審外在和內在形式上加以規范。“五禁”,即禁止開庭不著裝或著裝不規范,禁止逾時開庭,禁止開庭時接打電話,禁止任意休庭隨意離開審判席,禁止合議庭成員缺席。“五不為”,即不為追求效率而縮短被告答辯期,不為追求形式合法而虛列合議庭成員,不為追求調解率而久拖不決,不為追求當庭結案率而倉促下判,不為減少上訴率而曲意迎合當事人。該院將“五禁五不為”以文件下發并予以公開,接受當事人監督,有力地規范了審判人員行為,受到當事人一致好評。第三,抓案件質量。該院推行了“三查二評一追究”制度,“三查”,即審查已結案件,由院案件質量評查組按照確定的評查標準,對已結案件進行按比例進行評查,實行百分制打分,每季度公布一次評查情況;審查上訴發回改判和本院再審改判案件,由審判監督庭和紀檢監察室抽調專人負責,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析,每半年向院黨組書面匯報一次核查情況;審查當事人反映強烈案件,由立案庭、審監庭與紀檢部門分工負責調查處理。對符合申訴、申請再審的案件,立案庭經形式審查后,轉審監庭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依法提起再審,暢通信訪渠道,依法糾錯。“兩評”,即半年評比一次優秀法律文書,半年評比一次庭審質量,量化打分,公示結果,公開講評,促進法律文書質量的提高,增加社會公眾及當事人對裁判的認同感,進一步減少涉案信訪案件的發生。“一追究”,認真落實錯案追究制,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視情況分別處以經濟處罰、取消評優資格、紀律處分,從而大大強化了干警的質量意識。
二、抓隊伍管理,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抓好了隊伍管理就可以大大消除信訪誘因”,這是該院在抓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隊伍的工作作風、審判作風和廉政作風的好壞,是誘發信訪案件的重要因素。近年來,該院一直保持把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作為抓好信訪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先后修訂了《法官道德司法禮儀規范》、《加強作風建設規范》、《法官廉政辦案制度》等9項規章制度,并狠抓落實,有力地促進了該院提出的高效、嚴謹、優質的三項要求。一是抓效率。該院在工作中嚴格劃定各類案件的審判周期,要求刑事案件不超過19天,民商事案件不超過30天,行政案件不超過20天,每周調度一次審判進度情況,只要發現有超限的,審判管理辦公室及時跟蹤督辦。二是抓作風。該院每月公布一次審判人員收結案情況和審限執行情況,從而引導和促使干警自覺養成了良好的審判作風。提出守時、文明、熱情、慎獨的工作要求,要求干警做到上下班守時,開庭談話準時,接待處訪及時,語言文明,態度熱情,處理得當。大力推行訴訟執行風險告知制度、延期審理和中止、終結執行提前告知制度、生效法律文書通知制度等便民措施,尊重當事人的知情權和拒絕權,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贊揚。三是抓廉政。該院在強化廉政責任制的同時,今年在全院范圍內開展了全體干警述廉活動,每半年舉行一次,院長在全體人員大會述廉,部門負責人實行書面述廉與個別面談相結合,一般干警采用書面述廉,全院干警人人述廉,并推行了新提拔干部和初任審判人員任前廉政談話,規范廉政管理,不斷完善法官廉政檔案,充分發揮廉政檔案在隊伍建設中的教育警示作用、監督查處作用、參考依據作用和信息通聯作用。幾年來,全院干部隊伍中沒有發生違法違紀問題,有效地降低了因此引發的信訪案件。
三、抓規范管理,構建信訪工作新機制。該院黨組認為“規范工作機制就可以遏制信訪勢頭”。為此,變上訪為下訪,是多年堅持的一項處訪原則。每季度由信訪職能部門統計和梳理涉訴上訪案件和信訪苗頭案件,由院長分頭帶隊,與上訪人或當事人逐人見面、逐家走訪,解疑答惑,疏導思想,解決問題,有力地遏制了信訪上升勢頭。為實現規范管理,該院實施了三項制度,一是施行了信訪工作責任制。實行案件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長、院長四級負責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把每位干警涉及的信訪數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依據。推行了審判人員接訪制,設立舉報箱及舉報電話,來信來訪人員,只要發現信訪接待人員或負責處理信訪問題的法官,存在態度不好,接待不文明等情形,均可以向分管院長或院長舉報。二是實行信訪分級分類管理、限時處理制度。以立案庭為主,紀檢監察室配合,每月定期及不定期統計匯總全院涉案信訪情況,并將期限分類梳理,視情況不同分別作出相應處理。對各類信訪按信訪流程程序給相關承辦單位,承辦人,要求限期辦理并上報結果。對屬上級機關注、影響較大的重要信訪案件,實行信訪聽證制,院長或分管院長、立案庭、紀檢監察室、原承辦案件部門負責人、原承辦人和當事人共同參與,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基礎上,及時妥善地作出處理,確保不發生繼續上訪。三是制定處訪預案,成立了處訪應急小組。今年8月15日該院接到該市阿湖鎮蘆湖村劉某等60余人為王某、丁某等7人盜竊一案已前往法院集訪,并有越級上訪傾向的消息后,立即啟動處訪預案,經過應急信訪處理小組半個小時宣傳、引導、勸說等工作,一起集訪案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一、黨組重視,采取多項措施從源頭上堵住信訪。該院吳振友院長常說“提高了審判質效就是堵住了信訪源頭”,這也是該院黨組的共識。多年來,該院在工作中針對存在不足,不斷強化措施手段,狠抓程序規范和隊伍建設,大大提高了審判質量。今年截至7月份,該院案件平均審理天數低于30天,案件調解撤訴率超過60%,案件上訴率為7.4%,上訴案件發改率為1.7%,全市法院系統中最低,當事人服判息訴率大大提高,較好地從源頭上防范了涉法信訪案件產生。
首先,嚴格規范程序。該院將審判的每一環節、每一個步驟固定下來,形成一套統一的審判規程,并向社會上公開,一者接受群眾監督,二者讓當事人了解審判流程,避免因為不知曉而產生誤解。該院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審判流程管理》、《民商事審判操作規范》、《刑事審判操作規范》、《行政審判操作規范》和《執行工作實施細則》,形成了從立案---審判---執行環緊密相扣的工作規程,規范了立案、審判及執行行為。其次,規范法官行為。針對以往庭審過程中存在的不規范行為,提出和推行了“五禁五不為”,從庭審外在和內在形式上加以規范。“五禁”,即禁止開庭不著裝或著裝不規范,禁止逾時開庭,禁止開庭時接打電話,禁止任意休庭隨意離開審判席,禁止合議庭成員缺席。“五不為”,即不為追求效率而縮短被告答辯期,不為追求形式合法而虛列合議庭成員,不為追求調解率而久拖不決,不為追求當庭結案率而倉促下判,不為減少上訴率而曲意迎合當事人。該院將“五禁五不為”以文件下發并予以公開,接受當事人監督,有力地規范了審判人員行為,受到當事人一致好評。第三,抓案件質量。該院推行了“三查二評一追究”制度,“三查”,即審查已結案件,由院案件質量評查組按照確定的評查標準,對已結案件進行按比例進行評查,實行百分制打分,每季度公布一次評查情況;審查上訴發回改判和本院再審改判案件,由審判監督庭和紀檢監察室抽調專人負責,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析,每半年向院黨組書面匯報一次核查情況;審查當事人反映強烈案件,由立案庭、審監庭與紀檢部門分工負責調查處理。對符合申訴、申請再審的案件,立案庭經形式審查后,轉審監庭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依法提起再審,暢通信訪渠道,依法糾錯。“兩評”,即半年評比一次優秀法律文書,半年評比一次庭審質量,量化打分,公示結果,公開講評,促進法律文書質量的提高,增加社會公眾及當事人對裁判的認同感,進一步減少涉案信訪案件的發生。“一追究”,認真落實錯案追究制,切實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視情況分別處以經濟處罰、取消評優資格、紀律處分,從而大大強化了干警的質量意識。
二、抓隊伍管理,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抓好了隊伍管理就可以大大消除信訪誘因”,這是該院在抓信訪工作的指導思想。隊伍的工作作風、審判作風和廉政作風的好壞,是誘發信訪案件的重要因素。近年來,該院一直保持把作風建設和廉政建設作為抓好信訪工作的一項重要措施,先后修訂了《法官道德司法禮儀規范》、《加強作風建設規范》、《法官廉政辦案制度》等9項規章制度,并狠抓落實,有力地促進了該院提出的高效、嚴謹、優質的三項要求。一是抓效率。該院在工作中嚴格劃定各類案件的審判周期,要求刑事案件不超過19天,民商事案件不超過30天,行政案件不超過20天,每周調度一次審判進度情況,只要發現有超限的,審判管理辦公室及時跟蹤督辦。二是抓作風。該院每月公布一次審判人員收結案情況和審限執行情況,從而引導和促使干警自覺養成了良好的審判作風。提出守時、文明、熱情、慎獨的工作要求,要求干警做到上下班守時,開庭談話準時,接待處訪及時,語言文明,態度熱情,處理得當。大力推行訴訟執行風險告知制度、延期審理和中止、終結執行提前告知制度、生效法律文書通知制度等便民措施,尊重當事人的知情權和拒絕權,受到了當事人的一致贊揚。三是抓廉政。該院在強化廉政責任制的同時,今年在全院范圍內開展了全體干警述廉活動,每半年舉行一次,院長在全體人員大會述廉,部門負責人實行書面述廉與個別面談相結合,一般干警采用書面述廉,全院干警人人述廉,并推行了新提拔干部和初任審判人員任前廉政談話,規范廉政管理,不斷完善法官廉政檔案,充分發揮廉政檔案在隊伍建設中的教育警示作用、監督查處作用、參考依據作用和信息通聯作用。幾年來,全院干部隊伍中沒有發生違法違紀問題,有效地降低了因此引發的信訪案件。
三、抓規范管理,構建信訪工作新機制。該院黨組認為“規范工作機制就可以遏制信訪勢頭”。為此,變上訪為下訪,是多年堅持的一項處訪原則。每季度由信訪職能部門統計和梳理涉訴上訪案件和信訪苗頭案件,由院長分頭帶隊,與上訪人或當事人逐人見面、逐家走訪,解疑答惑,疏導思想,解決問題,有力地遏制了信訪上升勢頭。為實現規范管理,該院實施了三項制度,一是施行了信訪工作責任制。實行案件承辦人、部門負責人、分管院長、院長四級負責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把每位干警涉及的信訪數作為年終考核的一個重要依據。推行了審判人員接訪制,設立舉報箱及舉報電話,來信來訪人員,只要發現信訪接待人員或負責處理信訪問題的法官,存在態度不好,接待不文明等情形,均可以向分管院長或院長舉報。二是實行信訪分級分類管理、限時處理制度。以立案庭為主,紀檢監察室配合,每月定期及不定期統計匯總全院涉案信訪情況,并將期限分類梳理,視情況不同分別作出相應處理。對各類信訪按信訪流程程序給相關承辦單位,承辦人,要求限期辦理并上報結果。對屬上級機關注、影響較大的重要信訪案件,實行信訪聽證制,院長或分管院長、立案庭、紀檢監察室、原承辦案件部門負責人、原承辦人和當事人共同參與,在全面了解情況的基礎上,及時妥善地作出處理,確保不發生繼續上訪。三是制定處訪預案,成立了處訪應急小組。今年8月15日該院接到該市阿湖鎮蘆湖村劉某等60余人為王某、丁某等7人盜竊一案已前往法院集訪,并有越級上訪傾向的消息后,立即啟動處訪預案,經過應急信訪處理小組半個小時宣傳、引導、勸說等工作,一起集訪案件得到及時妥善處理。
文章出處: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張東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