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8月29日,徐州市泉山區法院出臺《審判流程電子信息輸入管理辦法》,以確保各項信息數據指標的真實性、準確性,保證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的健康運行,促進審判質量和效率的穩步提高。
  泉山區法院出臺的該辦法對案件從立案、審理到結案等環節的各項信息輸入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首先是立案庭在受理案件后應及時輸入立案信息。其次是承辦人將開庭時間、地點等信息于每周五前輸入局域網。第三,嚴格審判延長、中止、中斷和扣除審限四類案件的信息輸入。案件需辦理延長、中止手續的,應在完成審批手續后2日內輸入延長及中止信息;案件因司法鑒定及公告需辦理扣除審限的,應于司法鑒定受理及公告刊登后2日內輸入扣除審限信息;案件因管轄權異議須辦理扣除審限的,應于收到當事人書面管轄異議申請書2日內輸入暫扣審限信息。第四,凡結案已接近每月司法統計截止日期的,應及時輸入結案信息,嚴禁跨月報結案。與此同時,該辦法對漏輸、錯輸、遲輸審判流程電子信息、遲報統計報表等均明確了嚴格的懲戒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按《崗位目標管理獎懲辦法(試行)》處理。


      

   
文章出處:徐州市泉山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趙 克、趙增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