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訪趙成吉時,他給人留下的印象是和藹不失威嚴、穩重不失嚴肅、博學不失多才,當讓他談一下這些年來的辦案感受時,他笑著用自編的“三字經”作了回答,那就是學好法、辦好案、百姓事、記心間、有困難、找上前、解民憂、化民怨、助和諧、天下歡。

 

記得那年,他從部隊轉業后,毅然決然地步入了他夢寐以求的法院工作,他從書記員做起,在基層法庭工作八年,先后在三個法庭擔任庭長,應該說,他付出的心血要比其他進法院工作的大學生多得多。這些年來,他已忘記了休息日和節假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學習法律專業知識上,經過長期的審判實踐和忘我的潛心鉆研,他先后總結出化解矛盾三步走、調解案件四步法和規范庭審五同步,他所帶的庭先后榮獲江蘇省指導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訴訟調解工作先進集體等榮譽稱號,他每年審結的案件調解撤訴率和調解自動履行率均居全庭之首。尤其在以他名字命名的法官工作室成立以來,他積極開展工作,立足于案結事了、事了人和的和諧司法理念,積極用“心”去做好矛盾糾紛的調解工作,處理了一大批棘手的難點、熱點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贊譽。

 

在趙成吉看來,不管多難的案件,只要用心去做,總能找到化解問題的辦法。在他辦理原告高某訴被告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中,當事人雙方矛盾非常尖銳,訴前原告高某多次到該公司吵鬧,甚至糾集部分購房戶圍堵公司大門,在社會上造成較大影響。趙成吉接案后,及時找到雙方了解案情,原來,原、被告早在2005年就簽訂了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原告先預付了部分購房款,后被告因種種原因停止施工,在此期間,雙方均未向對方催告或主張權利,直到20093月,涉案工程才開始復工,20107月房屋交付使用。20117月,被告以原告拖欠購房款嚴重違約為由,書面通知原告解除購房合同。原告則堅決不同意解除合同。趙成吉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后,指出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均有過錯,只所以矛盾激化,就是雙方不能夠正確認識各自的錯誤,加上不斷上漲的房價驅使,利益因素在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待雙方冷靜后,趙成吉及時運用“情感法”讓雙方換位思考,并從鼓勵交易的原則出發,提出了根據雙方責任大小,繼續履行合同的調解方案。原、被告在趙成吉入情入理的調解中,終于達成協議,這真是,鬧心房、惹糾紛、到法院、責任分、法官調、兩放心,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在趙成吉的辦案生涯中,最讓他感到頭疼的是一些涉府、涉村案件,記得200711月,原告朱某某承包了某村民委員會建校土方工程,工程完工后,原告的十多萬元工程款一直沒有著落。多年來,原告朱某某為了早日拿到工程款,數十次奔波于村、鎮兩級組織,并四處上訪,尤其趕上傳統節日時,為了躲避農民工要錢而不敢回家。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原告朱某某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將被告訴到法院。趙成吉接手該案后,馬上查明了被告只所以未給付被告工程款,主要是村里近年來搞公益建設,資金來源不足,經濟確實緊張,加之村里領導更換,新任領導償還欠款的積極性不高等原因所致。癥結找到后,趙成吉多次找到村里、鎮里領導溝通協調,不厭其煩地因勢利導做雙方的調解工作,讓雙方互相體諒對方的實際困難,終于促使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圓滿地審結了此案。事后,原告朱某某激動地說,這回俺也長見識了,以前聽人說打官司難,沒想到趙法官辦案這么利索,今后俺要打官司還找趙法官。被告也感慨地說,我們村的經濟確實困難,是趙法官的人格魅力感動了我們,這錢我們拿的值,心里也敞亮。用趙成吉的話說,民生事、無大小、主動幫、及時了,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才會更加和諧。

 

多年的辦案工作,養成了他嫉惡如仇的性格,尤其在為一些弱勢群體維權時,他總是想方設法幫助弱勢群體討回公道。200110月,原告于某某進入某商場工作,后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200611月,原告請產假,假期結束后,因原崗位的工作性質對原告撫養孩子造成很大不便,于是原告要求調崗,該商場負責人便通知其在家待崗。后原告多次找商場負責人協商上崗未成。20093月,被告與原告單方面解除了勞動關系。原告得知后,先到當地工會請求權利救濟未果,后又到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被告知已過仲裁時效,不予受理。無奈,于某某將該商場告上法庭,要求被告支付經濟補償金、工資等2萬余元,并要為其補足社會保險金。趙成吉在案件審理中了解到,原告在家待崗多年,無經濟收入,且還在撫養幼小的孩子實屬不易,如果簡單下判,社會效果肯定不好。于是,他多次和被告單位領導溝通,通過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最終被告同意給付原告經濟補償金,并給原告補足了社會保險金,原告拿到補償金激動地說,這些年俺東奔西走都沒能解決的問題,沒想到在趙法官這里解決了,真是太感謝了。

 

趙成吉就是這樣一個人,他熱愛審判工作,對法律無限敬仰、對組織無限熱愛、對國家無限忠誠、對案件無限負責,他始終把人們的訴求放在心上,不斷潛心鉆研業務技能,在當事人的利益紛爭和矛盾糾葛中,積極尋找解決糾紛的最佳途徑,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事了人和、定紛止爭的最佳目標,使審判工作取得了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三方共贏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