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縣法院出臺四項措施 加大涉訴信訪工作力度
發布時間:2005-08-25 瀏覽次數:1286
本網徐州訊:為認真做好涉訴信訪工作,近日,豐縣法院結合涉訴信訪工作實際,針對一些涉訴信訪案件特點,采取四項措施,切實解決涉訴信訪問題。
一是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建立信訪快速反應機制,信訪考核制度。完善信訪案件的接待、受理、答復、處理程序,實現信訪工作的規范管理。明確涉訴案件由院長負總責、分管院長直接抓、涉訴案件業務庭庭長具體抓的工作機制。
二是做好信訪案件的核查、處理、結服工作。對已存涉訴案件進行排查摸底,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開展專項治理。對新接信訪案件要及時處理,同步解決;對已結報的繼續做好鞏固工作。對尚未結服的要想方設法結服;對無理纏訴的區別情況,采取終結方式予以處理。確保信訪涉訪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0%。
三是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涉訴案件重視不夠、工作不到位、解決不及時或造成不良影響,根據過錯大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是提高辦案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強化法院內部監督管理機制,把錯案追究、流程跟蹤、質量評查、崗位目標考核緊密結合。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嚴防錯案發生。要確保方案準確率達到100%。對所有案件要法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遵循法定程序,做出公正判決。
一是完善信訪工作機制。建立信訪快速反應機制,信訪考核制度。完善信訪案件的接待、受理、答復、處理程序,實現信訪工作的規范管理。明確涉訴案件由院長負總責、分管院長直接抓、涉訴案件業務庭庭長具體抓的工作機制。
二是做好信訪案件的核查、處理、結服工作。對已存涉訴案件進行排查摸底,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開展專項治理。對新接信訪案件要及時處理,同步解決;對已結報的繼續做好鞏固工作。對尚未結服的要想方設法結服;對無理纏訴的區別情況,采取終結方式予以處理。確保信訪涉訪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0%。
三是嚴格落實信訪責任追究制,對涉訴案件重視不夠、工作不到位、解決不及時或造成不良影響,根據過錯大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是提高辦案質量,從源頭上減少涉訴信訪案件。強化法院內部監督管理機制,把錯案追究、流程跟蹤、質量評查、崗位目標考核緊密結合。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嚴防錯案發生。要確保方案準確率達到100%。對所有案件要法查明事實,正確適用法律,遵循法定程序,做出公正判決。
文章出處:豐縣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邵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