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惠山法院審結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
發布時間:2005-04-14 瀏覽次數:1522
本網無錫訊:日前,無錫惠山法院審結了一起建區以來涉案金額最大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經過公開開庭審理,判處被告人薛某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5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薛某出生于1959年,初中畢業后在建筑公司工程隊等單位工作。1980年,其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出獄后,薛某在工廠工作過一段時間,卻不甘于平淡生活,一直夢想發大財,于是薛某下海做了個體戶。2002年10月,薛某偶然認識了如皋人崔某,崔某給他指明了一條“迅速致富”的發財路,即由薛某尋找惠山區內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公司、企業,以所開發票票面金額的1.5%作為薛某的好處費。面對如此高額利潤、又無需本錢投入的發財之道,薛某興奮不已,立即開始了“經營”活動,直至案發。
本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薛某自2002年10月起至2004年4月間,為賺取票面金額(價稅合計金額)一定比例的開票費,先后為無錫市某暖通設備廠等43家單位虛開了從崔某(另案處理)處介紹開來的通州公司、泰州公司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共計162份,價稅合計人民幣13032415.37元,稅額合計人民幣1893598.83元。上述發票已全部被各受票單位向稅務機關申報抵扣稅款共計人民幣1893598.83元。案發后,除無錫市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的稅款人民幣292744.18元未補繳入庫外,其余偷逃的大部分稅款均已追繳入庫。
法院認為,被告人薛某違反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規定,介紹他人或為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騙取國家稅款數額達10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
被告人薛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一案,犯罪時間短,涉案標的大,在惠山區群眾中引起了很大反響。近年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在惠山區呈逐年上升趨勢,截止今年3月,法院已審結了72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從這些案件的審理中,不難看出,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稅收制度及發票財務管理等方面的漏洞,為牟取暴利,鋌而走險,以身拭法,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損失。因此,廣大稅務管理部門及公司企業一定要高度重視,依法管理,強化監督,有效防范,嚴禁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確保國家財產得以合法妥善管理。
文章出處: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