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海安縣法院黨組高度重視訴訟調解工作,廣大干警善于總結和創新訴訟調解經驗,使該院的訴訟調解工作成效顯著,其成功經驗在全省法院訴訟調解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受到省高院的表彰。在省委即將召開的“平安江蘇”創建一周年大會上,海安法院將作為全省唯一一家基層法院的代表在大會上介紹訴訟調解經驗。在榮譽和成績面前,該院沒有驕傲和自豪,他們決定在榮譽面前找差距,成績面前找不足,對照會議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思想認識,用實招抓好貫徹落實。
  該院針對訴訟調解工作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有的放矢地出臺系列落實措施:
  1、從提高隊伍素質入手,提升全院的訴訟調解工作水平。該院決定繼續通過觀看電視專題講座、案件質量講評、參與專題研討、庭審觀摩、聘請專家來院授課和鼓勵參加法律本科自學、函授教育、研究生學歷教育等多種方式,不斷對法官“充電”,提高法官法律業務水平。
  2、從創新訴訟調解方法和機制入手,充實和豐富“調解十法”。“調解十法”是該院廣大民事法官長期工作的經驗總結,通過媒體宣傳后產生了很大的社會反響。該院決定把訴訟調解經驗的總結提高作為一項經常性工作抓,不斷創新,延伸訴訟調解內涵,為“調解十法”充實新方法,保持其持久的生命力。
  3、從訴訟調解與大調解銜接機制入手,不斷提高大調解對訴訟調解的促進和反推動作用。一是根據鄉鎮撤并的具體情況,調整人民調解指導員的配置。二是成立由資深法官組成的專門機構,具體負責“兩調”銜接工作。三是整合資源、明確職責,保證“兩調”銜接工作統一有序進行。四是制定相應量化管理制度,對大調解參與人員加大考核力度,將其列入目標管理百分考核內容,作為經濟獎懲、晉職晉級、評先評優、立功授獎的重要依據之一。
  
文章出處: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