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以“六查”促訴訟調解工作提升水平、取得實效
發布時間:2004-08-17 瀏覽次數:1580
一查思想認識有無統一。通過認真調查了解、深入走訪,檢查全市法院在加強和改進訴訟調解工作中是否還存在著一些模糊認識,在摸清現狀的基礎上,強化學習教育,進行正反情況比較、開展個案評析,組織成功調解現身說法,進一步強化認識,在重視和加強訴訟調解工作的思想上達成統一。
二查是否將訴訟調解工作擺上重要位置。深入檢查全市法院是否將訴訟調解工作納入審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審判實踐中是否切實扭轉了重判決輕調解的不良傾向,是否經常做到研究分析訴訟調解工作中出現的情況和問題,是否將調解結案率的高低納入衡量民事審判工作成績和民事法官辦案水平考核中。
三查組織機構是否健全。重點檢查訴訟調解有無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各基層法院有無建立訴訟調解工作的相關組織,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檢查有沒有專人專門對訴訟調解開展檢查、督促、評比、考核活動。有無制定訴訟調解相關配套制度,從而對訴訟調解工作形成協調、互動的良性發展格局。
四查訴訟調解與大調解銜接機制是否完善。根據近期制定的《關于加強全市法院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有機銜接工作的決定》和《全市法院訴訟調解與社會矛盾糾紛大調解機制銜接的實施方案》及市中院與司法局共同制定的《進一步加強全市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文件,認真對照檢查,檢查全市法院有無完善“兩調”銜接相關制度,建立綠色通道,實現機制聯動對接。通過積極探索、實踐和創新訴訟調解與“大調解”對接的有效途徑,充分發揮人民法院在化解社會矛盾中的主力軍作用。
五查訴訟調解取得哪些實效。深入檢查了解全市法院在訴訟調解工作中取得了哪些實實在在的成績,有什么成功的經驗和做法。調解結案率為多少,與往年比是上升還是下降,訴訟調解工作還存在哪些問題。調解結案的案件實際效果如何,申訴上訪率、執行難度是否下降。
六查獎懲激勵機制有無到位。充分檢查全市法院是否充分調動審判人員訴訟調解的積極性,將訴訟調解工作納入審判流程管理、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和法官業績考評體系中,有沒有將調解的范圍、期限、調解書的制作等,都確立了相應的監督、管理和考核機制和細則。有沒有完善法官調解業績臺帳,對調解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是否兌現獎懲激勵制度。
南通中院將通過以上深入細致的“六查”工作,再召開情況分析會,積極探索完善民事訴訟調解工作運行新機制,不斷提高訴訟調解工作的質量和水平,使訴訟調解工作在化解社會矛盾、增強人民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中發揮重要作用,真正造福人民,為人民群眾服務。
文章出處: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