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減刑假釋案件是審監庭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審理減刑假釋案件中實行聽證、公示制度對于增加案件審理透明度、激勵犯人積極改造早日回歸社會具有積極作用。為此,省法院審監庭于近日專程組織人員到鎮江、蘇州兩地開展調研工作。
  調研期間,該庭聽取了鎮江中院、蘇州中院關于審理減刑假釋案件聽證、公示的具體規范與工作經驗,并分別在鎮江監獄、蘇州監獄召開法院、監獄兩家工作座談會,就減刑假釋聽證、公示的工作與監獄監管干部充分交換了意見。會后,調研組還分別觀摩了鎮江中院、蘇州中院在監獄舉行的減刑假釋聽證會,掌握了第一手資料。
  通過此次調研工作,該庭采集了兩家中院及所在地監獄系統關于減刑 假釋聽證、公示工作的信息、經驗與意見,為以后制定相關規范、進一步完善公開、公正、高效的減刑假釋工作新機制創造了條件。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審監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