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濱湖區法院公正執法的審判作風受到當事人好評
發布時間:2004-04-29 瀏覽次數:2809
近日,濱湖區法院執行局收到了一封來自北京市克林沃特科技開發中心的熱情洋溢的感謝信,信中對該局執行長童旭在辦理外地法院委托執行案件中公正執法、耐心熱情,杜絕地方保護主義、司法為民的審判作風給予了高度評價。 北京市克林沃特科技開發中心與無錫市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工程款糾紛案,由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于2002年11月1日作出判決:無錫市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應給付北京市克林沃特科技開發中心工程款人民幣80712.2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判決生效后,北京市克林沃特科技開發中心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因被執行人單位在無錫市,故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委托濱湖法院執行該案。該院于2003年4月立案執行。在執行中,承辦法官童旭了解到無錫市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債務累累,無錫本地有數十個單位和個人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該單位,已進入執行程序的被執行標的已近人民幣2000萬元,其單位的資產已被多家法院查封、凍結,暫時無可供執行財產,執行難度很大。但童法官沒有輕言放棄,一次次找被執行人談話、四處調查,了解被執行人的債權情況,在強大的執行壓力下,被執行人終于承諾想盡一切辦法籌措一定資金來歸還該工程款。2003年5月,因無錫市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大量欠債,引發多方社會問題,無錫市政府組成了聯合清理小組進駐,開展清理工作,以解決該單位的債務問題,該單位所欠的債務均暫停支付。童法官將上述情況函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建議暫緩執行,待清理工作結束后再恢復執行。 該案件雖然因故中止執行,但作為承辦法官的童旭卻始終關注著無錫市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的清理工作。2004年3月,童法官了解到清理工作結束的消息,立即通知北京市克林沃特科技開發中心申請恢復執行。恢復執行后,童法官繼續與無錫市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多次交涉,并組織雙方當事人協商,最終申請人同意被執行人在一定期限內一次性支付人民幣43000元了結本案。3月底,童法官將執行到位的人民幣43000元款項及時發還給了北京市克林沃特科技開發中心。該單位對法院的執行結果十分滿意,并且當他們了解到無錫的一些債權人尚未從無錫市工程建設總承包公司執行到錢款時,更是深表感動和震撼:“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不需要克服地方保護主義,因為他們已杜絕了地方保護主義!我們通過此案的執行已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 |
文章出處: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