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刑一庭調研組到江蘇就審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情況專題調研
發布時間:2004-04-30 瀏覽次數:2714
針對調研內容,省法院刑一庭安排專題調研組到本省毒品案件較多的滬寧沿線南京、鎮江、無錫、蘇州四市進行調研。分別在四市中院召開座談會,部分基層法院的同志參加了座談。省院刑一庭薛劍祥庭長及審理毒品案件專門合議庭全體同志、綜合組同志參加了在南京中院的座談。審理毒品案件專門合議庭審判長李桂琴同志全程陪同調研。
在南京中院召開的座談會上,薛劍祥庭長匯報了本省法院審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況和主要做法,并就本省出臺的《審理毒品、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的調研、論證、起草、施行情況進行了介紹和說明。毒品案件專門合議庭同志及四市中院、一些基層法院同志分別提出了在審理案件過程中就毒品案件證據審查認定、適用法律中遇到的新情況、難點問題提出自己的理解和看法。
任組長對江蘇高院報請復核死刑的案件質量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江蘇高院上報復核死刑的案件質量好、死刑核準率高,與江蘇高院領導重視新型毒品案件的調研、建立審理毒品案件的專門合議庭、配備較強審判力量是分不開的”。杜組長對江蘇高院開展新型毒品犯罪調研取得的成果給予充分肯定,他認為,江蘇高院對審理毒品犯罪案件中遇到的新情況以及“搖頭丸”、K粉等新型毒品適用法律等問題不等不靠,積極主動開展調研、邀請專家論證、在本地區形成共識的做法很好,形成的《暫行規定》被國家禁毒委辦公室向全國轉發,就是最好的肯定,希望江蘇高院繼續加強調研,爭取多出成果。杜組長還就大家提出的一些疑難問題做了綜合說明。
最高院刑一庭專題調研組表示,在江蘇的調研收獲很大,江蘇法院的調研成果及同志們提出的意見、看法對最高院下一步形成司法解釋或紀要提供了很好的基礎資料。
文章出處: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彭 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