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丕祥院長前往鹽城兩級法院進行工作調研
發布時間:2004-04-29 瀏覽次數:2649
隨后,公院長冒雨視察了濱海法院大套、蔡橋兩個人民法庭,并與濱海法院部分干警代表進行了座談。鹽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陳正邦,鹽城中院院長馬志相、濱海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張耀邦等陪同公院長調研并參加了座談會。在聽取濱海法院胡勇院長的工作匯報和部分干警的發言后,公院長對濱海法院積極落實司法為民、深入開展“便民審務村村行”等活動給予了高度評價,對濱海法院堅持與時俱進、奮發進取,各項工作呈現特色,步入良性發展軌道,法院工作展示出良好發展前景作了充分肯定。
座談會上,公院長作了重要講話。他指出,做好法院工作,責任重大、使命光榮。當前,要認真做好五項工作:
一、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服務大局。公院長指出,現階段,改革、發展、穩定是黨和政府的工作大局。法院要講政治、要始終有大局觀念。服務大局要強調依法,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更不能例外,要從大處著眼、小處落實,把審判工作與服務大局緊密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二、積極參與創建活動,盡快投身大調解工作機制。公院長指出,構建大調解機制是黨和政府應對目前形勢而作出一項重大舉措,是落實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建立大調解機制,就是要充分調動各方面力量,全力發揮調解作用,將各種矛盾和糾紛解決在基層,消化在萌芽狀態。針對法院如何參與大調解機制的問題,公院長指出,首先,要統一思想。人民法院作為化解糾紛的主要職能部門,要積極主動,要糾正“與法院關系不大”、“給自已添麻煩”、“無所謂”等錯誤消級思想。要認識到這是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特別是基層法院,要自覺行動,成為自身的一項本職工作。其次,要落實措施。要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業務指導,提高人民調解水平,增強大調解的合法性。要搞好訴訟調解與社會大調解的對接,認真做好司法審查,維護合法的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要加強與人民調解組織的溝通聯系,共同構筑大調解的體系。第三,要加強領導。做好調解工作,強有力的組織領導是保障。要落實到具體的職能部門,建立健全領導體系,保證組織領導力量。要進一步細化人民法庭的工作職責,要把做好對人民調解組織的指導、幫助工作作為具體的考核指標。第四,要加強自身的訴訟調解。積極開展刑事自訴案件、行政案件和執行案件的調解工作,特別是行政案件,要多協調,多引導。要把矛盾最大限度地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以減少申訴和信訪量的上升。
三、進一步加大審判管理力度。公院長強調,要加大對審判權運行的監督和管理,不斷提高案件裁判質量。監督要有新舉措,管理要有新突破。在監督管理上,一要充分發揮各個審判業務庭的業務管理和業務監督作用。審判人員要對照具體的質量指標要求,做好自身的監督管理;正副庭長、審判長要成為案件質量監督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合議庭案件、本庭案件進行檢查監督。二要充分發揮審監庭的案件評查職能。要加大評查力度,將可能發現的問題全部查出來。同時要加強質評隊伍建設,保證質評力量。對于質評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反饋干警。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剖析原因,落實整改,堅決保證不再重復發生。
四、扎實開展“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公院長指出,“司法公正樹形象”活動是今年法院作風建設的主題。基層法院是審判的第一線,直接與人民群眾打交道。要樹好形象,首先要加強自身建設。要公正高效地審理好每一件案件,文明熱情地做好每一項服務,落實便民利民措施,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事好辦,打官司不難。要多做利民之事,主動服務、送法上門,盡量降低人民群眾糾紛解決的成本。其次要做好宣傳工作。要對外宣傳自己,讓更多的人民群眾了解自己、知道自己,消除不必要的誤解。再次要加強聯絡工作。要積極主動地向黨委匯報工作,及時向人大報告工作,積極為政府工作服務,建立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經常性的聯絡機制,邀請他們視察工作、旁聽庭審。要通過加強聯系和接受監督,把司法為民的措施做得更實在一些。
五、進一步高度重視人民法庭工作。公院長指出,人民法庭是審判工作的最前哨,是黨和政府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指導幫助人民調解組織的直接業務部門,便民之事、利民之舉都要由他們去落實;大調解的實現要他們去具體實施,必須重視并加強人民法庭建設。首先要加強硬件建設。基礎設施是保證法庭規范化運作的保障,要下大力氣落實法庭的辦公條件。要加強辦公現代化建設,當前要重視網絡建設,實現網上立案,網上傳遞信息,方便群眾訴訟,提高工作效率。其次要抓好隊伍建設。要配齊配強審判隊伍,要讓年輕同志到法庭鍛造,讓后備干部到法庭實踐。要關心法庭同志,政治上多培養,待遇上有提高,調動法庭同志扎根基層、服務基層的積極性,保證法庭工作的穩定和持續發展。再次要強化制度建設。法庭作為一個具體的審判部門,工作要規范,服務要到位。要加強各項工作制度建設,保證法庭各項工作經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在大調解機制建設中,必須依靠制度有步驟、有計劃地開展各項工作。法庭工作人員不能當走讀生,要以庭為家,在班在崗,保證為人民群眾提供及時方便的司法服務。
座談會結束后,公院長就濱海法院正在深入開展的“便民審務村村行”活動作了 “審務村村行、滿意在人民”的題詞。
文章出處: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