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推進與人大代表聯絡工作,拓寬聯絡途徑,完善聯絡方式,更加主動地接受人大代表的監督,近日,南京院推出了聯系百名人大代表、向人大代表預報公開開庭案件和定期通報法院工作制度三項舉措,目前已進入實施階段。
  一是聯系百名人大代表制度。由該院院領導、庭室負責人和區、縣法院正副院長、紀檢組長作為人大代表聯絡人,定向聯系一百余名駐寧的來自基層的全國、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聯絡次數不少于二次;聯絡方式可采取面談、電話、信函等形式。為便于聯絡,市法院還專門設立了代表聯絡工作接待室。
  二是每周預報公開開庭案件制度。該院選擇部分公開開庭的案件,提前一周以郵寄方式推薦給駐寧的全國、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供代表選擇自由旁聽,使代表能夠更直接、更客觀地了解法院的審判工作。
  三是定期通報法院工作制度。該院人大代表聯絡室將過去不定期編發的代表聯絡專刊《南京法院工作通報》,改為每季度編發一期,定期向三級人大代表通報全市兩級法院的重大工作和重要信息,在讓人大代表及時、全面、深入地了解全市法院的工作的同時,更好地發揮其作為全市法院交流聯絡工作經驗的平臺作用,推進全市兩級法院人大代表聯絡工作的均衡發展。
文章出處: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法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