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宿豫縣法院制定六條“鐵紀”促進廉政建設
發布時間:2004-03-31 瀏覽次數:2568
江蘇省宿豫縣法院近日制定出臺了六項廉政“鐵紀律”,為隊伍建設架設“高壓線”,筑牢“隔離墻”,全面推動法院廉政建設的開展。
這六條“鐵紀”是:一、不得接受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名義給予的贊助、捐贈;二、不得接受任何單位、個人以任何名義給予的與職務、執行公務有關的禮金、禮物、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對干警家屬接受與職務、執行公務有關的禮金、禮物、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的,視同干警為“收受人”。干警對拒絕不了、推脫不掉的禮金、禮物、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必須在事發后的第二天向本院紀檢部門上交并說明情況,否則按違紀處理;三、不得接受任何單位、個人發出的與職務、執行公務有關的到營業性娛樂場所的娛樂邀請;四、不得參加與職務、執行公務有關的宴請;五、不得在非公務地點接待當事人、當事人的代理、辯護人及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說情人;六、不得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
同時,該院還通過廣播、電視和宣傳公告欄等形式,將六項“鐵紀”和舉報電話向社會予以公布,請廣大群眾監督,院紀檢、監察部門對舉報線索實行有舉必查、有訪必接,對違反廉政“鐵紀”和有關規章制度的人和事,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做到隨時查處,隨時上報,隨時通報。
文章出處: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