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中院大力推行辦公節儉新風
發布時間:2004-03-01 瀏覽次數:2785
日前,鹽城中院出臺關于辦公經費節儉支出的實施意見,作為加強機關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進一步發揚艱苦奮斗、勤儉節約的優良傳統,提高辦公用品使用率,節約訴訟成本,嚴格控制財務的合理支出,杜絕經費不必要的浪費。意見的具體內容是: 從儉招待,減少支出。在提高法官培訓中心服務質量的基礎上,著重強調上級法院、基層法院、外省市法院來人接待安排在法官培訓中心,減少在外安排。業務部門實行對口接待,每年經費定額包干,自主開支。各部門要本著實事求是,勤儉節約的原則實行接待,年內未用完的定額包干費用,可以轉存下年度。 充分利用,節約成本。全院各部門的法律文書、報告、總結以及其他文件(包括復印)一律要求雙面使用紙;充分利用上下級法院立案部門業務來往頻繁的特點,對于送往基層法院的機要卷宗、文件一律不得通過郵寄,統一由立案庭扎口管理,安排專人登記辦理,并及時移交,以減少郵資;全院干警平時要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習慣,下班注意及時關燈、關電腦、關空調等,各部門負責人要加強檢查督促。 提倡“公”車,適當補助。鑒于本院因公出差頻率多、路途費用高、車耗大的特點,積極提倡審判人員出差研究案件、匯報工作、參加專業會議等坐公共汽車,為鼓勵節約,每人每次給予一定交通補助。 規范報銷,加強監督。應由當事人承擔的郵寄費、差旅費不得在本院報銷。全院看望慰問住院干警和紅白喜事購買花籃、花圈等福利性支出,由部門提出申請并報機關黨委或工會審核后辦理,不得重復支出。如有報支或重復支出現象,要責成承辦人說明原因,經查證確屬違規行為的,要嚴肅處理。 此外,該院還將勤儉節約列入年終崗位責任制考核內容,根據實際節約情況,結合年終工作總結評比,予以適當獎勵。 |
文章出處: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林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