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全省、全國“兩會”期間信訪穩定工作,大豐法院適時推出“專會、專刊、專人” 行動方案,確保“兩會”期間不發生涉法類案件當事人赴省、進京上訪事件。
  一是召開信訪專題會辦會。為從源頭上壓縮和減少上訪人數,維護社會穩定,該院專門發出通知,要求各審判業務部門和執行部門對2000年以來在審理、執行中的信訪案件進行全面梳理,對有上訪可能和曾赴省、進京上訪人員進行逐一登記,摸清情況,共排查出重點信訪案件39件。在此基礎上,專門召開由院領導、各部門負責人、案件原承辦人參加的信訪專題會辦會。會上,由各部門負責同志匯報信訪案件情況,逐件介紹基本案情、分析信訪重點,提出應急方案。與會同志針對各單位匯報情況逐案分析信訪趨向,逐案研究息訪對策,逐案落實責任人員。為把會議精神落到實處,沙長河院長要求對信訪案件當事人做到“三心”,即一要有耐心,要耐心聽取當事人反映,給當事人提供新的說話機會;二要有真心,要真心實意為當事人解決一些實際問題;三要有細心,要注意各個案件的動態,對有越級上訪苗頭的,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工作。
  二是開辟信訪內部專刊。為及時掌握信訪工作動態,加強信訪工作臺帳管理,要求各審判業務部門和執行部門對各類來信來訪和申訴案件建立臺帳。各部門不定期向立案庭報送近期信訪情況,立案庭對全院信訪情況進行匯總,辦公室根據全院信訪動態,不定期以法院工作簡報信訪專刊的形式及時向全院通報,以便上級法院和本院院領導及時掌握法院信訪工作的新情況、新問題、新動向,研究對策,作出部署。
  三是建立信訪專人包干負責制。為把信訪穩定工作抓緊抓實,做到案件到人,責任到人,該院建立了信訪專人包干負責制,明確一把手院長為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全院各部門信訪工作。對每一起群眾信訪案件,明確分管院長為督辦人,涉案部門負責人為直接責任人,各部門均有專人負責信訪聯系工作,在全院形成一對一負責、下對上負責的立體式信訪責任網絡。對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信訪或引起后果的,將嚴格按照責任制追究責任。
文章出處:大豐市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徐俊華 沈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