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兩級法院案件質量監督評查組織全部成立
發布時間:2004-02-18 瀏覽次數:2935
為全面實施全省法院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進一步推動法院審判管理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更好地實現“公正與效率”和“司法為民”的根本宗旨,連云港市兩級法院全部成立了案件質量評定委員會和案件質量評查組,兩個機構的組成人員也全部落實到位。在做好這項工作中主要突出了以下特點: 一、認真扎實做好前期準備工作。連云港市法院充分認識到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是全省法院新的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做得好壞直接影響到審判質量效率統一指標體系和考評機制運行的效果,為了加強全市法院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統一和規范法院內部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制度,連云港中院從2003年底和2004年初即組織全市法院干警認真學習省高院相關文件內容,掌握主要精神。市中院于2003年12月31日舉辦了全市法院審判質量效率指標體系相關業務培訓班,就案件質量監督評查辦法內容進行了重點學習,在學習的基礎上展開了討論,并對有關表格的填報及其他有關具體操作問題進行了交流。今年1月連云港中院還專門組織人員到外地法院學習取經,為迅速開展好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夯實了基礎。 二、抽調精兵強將組成評查組織。連云港中院針對審監庭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工作量較大的狀況,對審監庭的人員進行了調整,從業務庭抽調了兩名業務骨干專門從事案件質量評查監督工作。各基層法院的評查組最少4人,最多達7人。其中,連云區法院和灌南縣法院還從紀檢和檔案部門抽調人員參與評查工作。在春節后的全體干警集中教育培訓活動中,市中院專門安排時間,由案件質量評查組織的同志對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進行了講解。2月底該院還將對全市法院評查人員再次進行專門培訓。 三、完善制度,規范管理。為保證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運轉的規范化、科學化和制度化,根據全市法院審判工作實際,市中院已著手制定全市法院案件質量監督評查實施細則,進一步落實案件質量評查工作各項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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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處:連云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文章作者:李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