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開發區法院“三結合”切實落實中院五項禁令
作者:陳婷 發布時間:2007-08-27 瀏覽次數:1176
本網南通訊:為嚴肅紀律,全面提升隊伍素質,切實樹立法院干警公正、高效、廉潔、文明的良好形象,今年6月底,南通中院適時出臺了“五條禁令”,全面嚴格規范法院干警八小時內外行為。開發區法院干警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力爭通過三結合,全面貫徹落實南通中院“五條禁令”。
一、把深入學習“五條禁令”和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司法規范化建設結合起來
中院推出的五條禁令并不是空洞的條文,五條禁令的精神正是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司法規范化建設的實質所在,其宗旨皆在于時刻明確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意識,牢固樹立法院干警的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切實從思想上認識司法腐敗的極端危害性,增強自身的危機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強化法官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干警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權力觀和金錢觀,確保廉政教育的效果。
二、把切實落實“五條禁令”與推動審判執行工作結合起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實,制度不落實,或者抓而不緊,再好的制度也是一紙空文。審判執行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落實五條禁令的目的就是推動法院審判執行工作的更好進行。法院全體干警必須嚴格遵守五條禁令,緊緊圍繞公正司法、文明辦案、熱情服務、提高效率四個方面的要求,扎實開展便民利民活動,要將親民、愛民、為民的觀念貫穿于審判活動的各個環節,深化審判方式改革,最終實現以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三、把加強自身監督機制和強化外部監督管理相結合起來
法院干警應當認真做好政治帳、經濟帳、名譽帳、家庭帳、親情帳、自由帳、健康帳,時刻用黨紀國法約束自己行為。在不斷加強自律措施,做到及時自查自糾同時;自覺接受社會公眾、輿論、媒體等外部監督,最大限度地樹立法官、法院工作人員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廉潔形象,樹立法院的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