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重的黑色法官袍,掩蓋不了她女性的溫柔,她將為民司法體現到了法庭之外;曾經的演藝生涯經歷,使她的職業追求到達藝術和完美的境界……

 

庭外的“法官媽媽”

 

“臉上的腫塊和我一起長大,把我的臉拼命向兩邊拉扯,有人說我是丑八怪,我走路不敢抬頭,恨透了鏡子里的那張臉。夜里,我常常會夢見媽媽……”

今年17歲的何小敏家住新橋鎮益民村,1歲時左眼上方長了一個瘤,后來右下巴又隆起一個腫塊。7歲時,小敏爸爸患癌癥去世,4個月后,不堪重負的媽媽也離開這個家。

9歲那年,奶奶牽著她到法庭起訴,要求生母盡撫養義務,遇見了陳燕萍。

“阿姨,能不能幫我找媽媽?”

陳燕萍蹲下來緊緊抱住這孩子,臉貼著臉。奶奶驚訝得發慌:“別人要么被嚇跑、要么嫌難看,躲都來不及啊。”

陳燕萍認定了要“幫助這個可憐的孩子”,她到小敏媽媽的新家去了8趟,遭遇8次閉門羹。有人建議以遺棄罪起訴小敏的生母,陳燕萍卻不想這么做:“孩子的心靈會蒙上新的陰影。”

200210月起,陳燕萍牽著小敏踏上了求治之路。

2007年,在陳燕萍的奔走呼吁下,終于籌到了23萬元手術費。就在進手術室的那一刻,小敏叫了一聲:“媽媽!”終于,小敏額部左側一個足有兩公斤重的腫瘤被摘除,今年暑假,小敏還要做第5次手術。

每隔一段時間,陳燕萍就會帶著書包、文具、衣服,還有糖果來看小敏,有時還給小敏奶奶帶治高血壓的藥……

陳燕萍說,為民司法,不能只體現在法庭內,還應該體現在法庭外。

平時,陳燕萍常常利用辦案的機會,順道回訪一些當事人,關心他們的生活。有個因失去孩子監護權的當事人,在要走向絕路的時候,陳燕萍及時制止了她,幫助她學會了裁縫,如今還當上了老板,重新得到了孩子的監護權。

“在幫助小敏的過程中,我的心靈也一次次得到了凈化。全社會的關愛幫助,讓我的道德情操也獲得一次次的升華。我一個人的力量是微薄的,千千萬萬顆愛心集合起來,力量才是強大的!”現在,陳燕萍有兩個愿望:一個是期盼小敏成為一個健康、自食其力的正常人,她們母女能早日相認;還有一個愿望,就是期盼法治更加完善、鄉村更加美麗、社會更加和諧!

 

“幫你辦案,是我的分內事”

 

剛進法院時,陳燕萍在機關從事立案信訪工作。當她看到法庭案多人少需要人時,便兩次打報告,要求去法庭工作。1996年春,陳燕萍如愿以償,終于到基層法庭工作。

初到法庭,遇到了不少困難。陳燕萍是從外地調到靖江的,靖江有五六種方言,陳燕萍一開始就遇到了語言障礙。一次,有個案子的當事人在庭上陳述案情時說,“被告在外給我放羊,我非常氣憤!”陳燕萍疑惑地問他,“他給你放羊,要報酬嗎?”原告急了:“怎么,他放我的羊,還要我給他錢!”陳燕萍又問他,“不要報酬,你還告他?”原告臉都漲紅了,大發脾氣:“你這法官,京腔洋調,辦什么案!”這時,一旁的書記員塞給她一張紙條:“放羊,就是造別人的謠言。”陳燕萍恍然大悟,當即鄭重地向當事人道了歉。

打那以后,陳燕萍不僅注意學習百姓方言,還注意了解當地風土民情。為了讓鄉親們能聽懂法言法語,她還經常琢磨,把常用的民法條文譯成大白話,譯成當地口語,讓鄉親們一聽就懂,而且更加感到親切。

“要做就做最好!”過語言習俗關僅僅是第一步,陳燕萍覺得,要做一名讓百姓信服的法官,就必須融入百姓之中,把握群眾的心理和脾氣。

“不要急,有話慢慢講”,“幫你辦案,是我的分內事”,這些都是陳燕萍的口頭禪。面對萬不得已打官司,卻又不太懂法的父老鄉親,陳燕萍成了一名“法理翻譯工作者”。

有一次,她向兩個年過半百的當事人解釋什么是“雇傭關系”和“重大故意”。

“什么雇主與雇員?我們又沒簽協議。”被告老郭嘟囔了一句。

“打個比方吧,我今天喊個三輪車夫,拉包水泥,我和三輪車夫之間,就是法律上的雇傭關系。老張篩鐵屑,是你讓她干的,她在為你工作的過程中發生事故,這難道不是事實嗎?”陳燕萍問道。

“我雇她不假。但她自己沒戴防護罩傷了眼睛,不能怪我。”

見被告承認雇傭關系,陳燕萍趁熱打鐵:“老板不好做啊,做老板是要負責任的,特別是打工者受到傷害時,你必須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你摸摸自己的心口想想,老張會自己弄壞了眼睛,來有意訛你一筆錢財不成?所謂重大故意,是指雇員采用惡意手段,導致自身傷殘。”陳燕萍正話反說,巧妙地將“重大故意”的法律涵義告知了當事人。當事人心服口服,服從了調解。

扎根基層法庭15年來,陳燕萍審理的3000多起案件,無一例錯案,無一例投訴,無一例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