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揚州訊:日前,維揚法院在當事人單位的大力協助下,成功調結了一起爭議大、矛盾激烈的離婚難案。

原告陳某某與被告姜某某離婚糾紛一案,是原告陳某某第三次向法院起訴離婚。由于原告系公安分局中層負責人,被告情緒十分激動,且雙方婚生女也曾多次向法院表達不愿意父母離婚,故該案一度陷入審理僵局。為了妥善處理該起離婚案件,避免矛盾激化,維揚法院邀請原告陳某某所在單位協助調解該起案件。428日下午,原、被告及兩位公安干警如約到達法院。合議庭及公安干警從原、被告矛盾的根源、雙方婚姻關系現狀及有沒有和好可能角度出發,耐心做被告姜某某思想工作,姜某某也意識到雙方已經沒有和好的可能,再維系這段婚姻只會讓雙方及婚生女長期處于痛苦之中,最終表示愿意面對現實,同意和陳某某離婚。合議庭及公安干警從法理、情理出發做原告陳某某的思想工作,最大限度的保護婦女及未成年子女的權益,尤其是為雙方婚生女今后的生活及學習做好保障。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最終原、被告自愿接受了法院的調解方案,原、被告婚生女也平和理智的接受了父母離婚的事實,對父親陳某某的對抗情緒得以消除。

該案是維揚法院今年以來第一起邀請當事人所在單位領導協助調解的案件,是該院為有效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減少社會不安定因素、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實現和諧司法所作的又一探索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