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光:發揮自力 善于借力 形成合力 全面深入推進“三項重點工作”
作者:孫光 發布時間:2010-06-21 瀏覽次數:992
徐州鼓樓區法院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爭創一流法院活動為平臺,全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在深入研究一院轄鼓樓區和經濟開發區兩區及兩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的基礎上,把如何借助、整合各類司法資源,履行好人民法院審判、執行職能作為參與社會管理機制創新、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公正廉潔司法的重要內容,發揮自力、善于借力、形成合力。
一、創新司法理念,開展“借力司法”,初步形成社會矛盾糾紛的協作化解機制
(一)借黨委之力,增進協作化解機制的規范和權威
訴調對接機制是協作化解機制的基本組成部分,鼓樓區和經濟開發區政法委均專門下文,明確了司法局和社區調解組織在訴調對接工作中的職責,把訴調對接工作納入兩區社會綜合治理考核范圍,并實行“一票否決”、案件通報等制度,對調解成功的案件按每件50元予以獎勵,費用由地方財政支付。在兩區黨委和政法委的有力領導下,該院訴調對接工作順利推進,訴調網絡全部建立,獎勵考核機制也發揮了作用。
(二)借“民調”之力,增加化解矛盾糾紛的新途徑
該院設立了人民調解工作室,各鎮、辦事處及其社區調解員名錄及聯系方式均在人民調解工作室備存,方便了審判人員在審理活動中與調解員的溝通。為提高工作積極性,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室“兩區”對比考核和各社區調解組織通報考核活動,把案件分流數、調解成功數作為考核指標,促進兩區調解工作“趕、超、學”的良好競賽局面。目前,該院在鼓樓區和開發區共聘任特邀人民調解員61名,履行“陪審理、陪調解、陪執行、陪送達、陪宣傳、陪調查”的職能。今年1-4月份,人民調解工作室成功調解案件175件,各社區調解組織共調解案件34件。
(三)借“公檢”之力,共同破解司法實踐中的難題
在訴調對接的基礎上,逐步探索法院和公安、檢察院的對接化解機制,促成典型矛盾糾紛的化解、社區內化解以及重大矛盾糾紛的協調解決。該院在鼓樓區交警隊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糾紛巡回法庭,成立專門合議庭,對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統一受理,在交警部門協助下加大調解力度,今年1-4月份共調處糾紛80件。加強與鼓樓區檢察院民行檢察科的協調,對當事人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的案件,借助檢察機關做申訴當事人的息訴息訪工作。該院院還和鼓樓區公安局、檢察院建立了“三長”聯席辦公會制度,對需要公安、檢察協助配合的案件,通過聯席會議及時解決。豐洋百貨群體案件的“民轉刑”問題,由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偵查,減輕了法院的信訪壓力,并促進問題的解決;就“拒執罪”的適用密切配合,網上追逃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的被執行人2人,案件均已執結。
(四)借基層之力,建立涉訴信訪的地方穩控機制
為減少法院信訪壓力,該院協調兩區信訪部門,建立涉訴信訪信息溝通機制。從立案、訴訟到執行各環節的案件,承辦法官均要加強信訪和穩控意識,對可能發生上訪的案件加強與行政、社區的溝通協調,下發穩控建議書,由當事人所在地組織做好穩控工作。
(五)借社會之力,增進法院審判工作的公信力
通過開展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旁聽案件活動,今年1-4月份組織旁聽案件7件,共有95名代表委員參加;改進人民陪審員工作,加強陪審員在庭審、合議中的作用,探索陪審員獨立調解案件的新機制;對重大典型案件,積極向地方黨委匯報,爭取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支持和配合,如三鑫公司案,市委秦常委多次批示并親自主持研究解決方案;開展網絡輿情跟蹤和反饋,做好與新聞媒體的聯絡工作。如行政庭審理的徐順順案,及時挖掘新聞點,聯系央視等重要媒體采訪,效果良好;開展巡回審判、就地審判,主動吸納民意。
二、強化作風建設,練好“內功”,著力提高司法規范、司法公開、司法和諧的水平
(一)練好“勤調解、善調解”的內功,做到簡單案件確保調、一般案件優先調、疑難案件盡力調
簡單案件確保調。對事實清楚、法律關系簡單的糾紛,全部進入訴前調解程序,由訴前調解法官或者通過人民調解工作室進行調解;一般案件優先調。對進入訴訟的民事案件,堅持調解優先、全程調解,包括庭審前調解、庭審后調解、判決案件的執行和解,努力抓住一切可調解的機會;疑難案件盡力調。對歷史遺留糾紛、重大群體糾紛、法律適用不明確糾紛,各方協作,想盡辦法以調解結案。如三鑫公司案、豐洋百貨案。
(二)練好“愛學習、會應用”的內功,學會駕馭庭審、辨法析理、判后釋明的技巧
以“四大”活動為契機,該院正在開展法官教法官活動,對審判、執行實務中存在問題進行梳理,確定10個專題,利用周六時間集中授課。同時,還建立了法官傳幫帶機制,使青年法官盡快成長起來,成為審判一線的中堅力量;開展裁判文書的定期評比活動,對優秀裁判文書進行交流學習;嚴格控制判決文書的郵寄送達數量,特別是對當事人分歧大、法律關系比較復雜案件的判決文書,應當面送達,向當事人做好充分的法律釋明工作;開展撤訴案件的自查和剖析工作,防止對當事人造成額外訴累。
(三)練好“培養人才、使用人才”的內功,促進審判、執行質量和效率的提高
該院十分注重法官的培養,六年共招錄31名,其中研究生學歷6名,除聘任制書記員外,全部通過司法資格考試;支持干警參加在職學歷教育,共有27名干警參加在職法律碩士專業學習,目前有19名取得在職法律碩士學位;積極參與預備法官培訓,今年有18人獲得法官資格;該院40周歲以下青年干警47名,占全院干警總數的53.41%,人員年齡結構、學歷結構均處于良性狀態,為公正司法奠定堅實的人員基礎。
(四)練好“細節規范、作風嚴謹”的內功,提升司法的親和力、公信力
在刑事案件中實行量刑評議表制度,每案一表,確保量刑的客觀公正;建立執行分權制約機制,加強執行申請人對執行的參與和監督力度,提升執行效率;建立巡查督導制度,落實庭審行為規范,開展庭審瑕疵行為評查;采取自我監督和自我保護相結合的措施,為各庭室配備攝像機,做好重要訴訟環節的證據固定;完善內部工作的銜接,建立“審執對接”、“民刑對接”、“審鑒對接”、“執鑒對接”等機制,互相配合、互相補臺,今年1-4月份,該院鑒定中心在鑒定環節協助承辦法官成功調解案件23件。
(五)練好“敢創新、善創新”的內功,以司法品牌建設深入推進創建一流法院活動
聯合14家部門探討未成年犯罪人前科消滅制度,為未成年犯罪人回歸社會創造良好條件;實行輕緩刑聽證制度,對擬判處緩刑、管制刑的被告人,主動到所在社區走訪,聽取當地群眾和社區矯正組織的意見;完善裁判文書的結構,在少年刑事裁判文書中增加庭前調查、法官寄語、法律條文三項內容,促進對未成年犯罪人的挽救;探索行政訴訟案件的和解模式,通過落實法律釋明、行政首長出庭、多方溝通等措施,促成和解。
三、發揮自力、學會借力、形成合力,“三項重點工作”促進全面科學發展
今年1-4月份,該院受理案件2167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3.48%,審結1441件,結收案比為66.5%,與去年同期提高7.95%,累計調解結案603件,調解率達58.37%,同比上升13.57%,創出新高。調解案件中即時履行調解案件數為18件,執行收案中以一審調解書作為依據的有128件,民事調解案件申請執行率為21.2%,低于去年平均值10.41%。該院各庭室和人民調解工作室訴前調解收案1422件,已調解結案296件;分流到各街道辦事處(鎮)案件278件,已調解結案34件,這是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基本成果。除審判業務工作外,該院在司法調研、司法宣傳方面也取得優秀成績。1-4月份,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調研文章32篇,其中獲江蘇省法學會年會優秀論文1篇、入選最高法院“五個嚴禁”論文集1篇、入選最高法院能動司法論文集1篇;市級以上報紙電視新聞報道195篇(次),其中中央電視臺有4檔節目;市級以上轉發工作信息3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