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泉山區法院認真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通過多項措施改進司法作風,力求活動扎實推進、取得實效。

 

實實在在找問題。以支部為單位召開民主生活會,結合工作實際,深入查擺本單位、本部門及自身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這“四風”上存在的不足,暢所欲言進行批評與自我批評,以實現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目的。開展“四聽四問”活動,聽普通干部群眾的意見,聽服務對象的意見,聽老同志的意見,聽黨外人士的意見;問效,了解對自身作風情況的看法和評價;問怨,了解對干部作風的怨言和怨氣;問癥,了解干部作風方面的問題和癥結;問策,了解改進作風的對策和措施,從中梳理出司法作風方面存在的影響司法公正、損害法院和法官形象、削弱司法公信力的各類共性、個性突出問題。

 

實實在在抓整改。把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結合起來,針對查找出來的突出問題,能改的馬上改,小有小改,大有大改。把改進作風的重點落實到建章立制上,對已有的制度進行梳理,針對薄弱環節研究出臺具體制度和規定,進一步規范公務接待、出訪活動、警車管理,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構筑以審判權運行為核心的符合審判規律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將廉政教育、制度、監督融入審判執行各環節,有效強化干警宗旨意識,從源頭上防治作風不正、不實、不廉的問題。

 

實實在在強監督。通過加強督察、嚴格獎懲促進作風效能建設形成長效機制,采取不定期與定期、明察與暗訪的實地檢查、現場查糾的方式,對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章守紀、改進作風等情況開展實地檢查,發現問題時,在不影響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當場予以制止和糾正。對不便當場制止和糾正的,應當將有關情況記錄在案,向相關部門發出《審務督察建議書》,提出限期糾正的意見和建議。并啟動責任倒查和追究機制,對作風散漫、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失職、失誤的,嚴格追究干警個人、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