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為消除人民群眾與政府之間的對立情緒,增進人民群眾對政府的信任,促進政府依法行政,減少行政訴訟案件,與盱眙縣有關部門建立行政案件綜合調處機制。

 

該機制要求在立案過程中,尊重自愿原則,引導相對人到社會矛盾調處機關、各鄉鎮村或部門設立的矛調中心申請處理或立案前協調;進入訴訟程序后,對行政機關行政行為存在違法、瑕疵、不當情況的,促使行政機關及時改變、撤銷違法的行政行為,對行政相對人加大釋明力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在保障行政相對人各種合法權益的前提下,促使訴訟原告主動撤訴;在執行階段加大對被執行人(包括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處罰的力度;對申訴復查與信訪的案件加強與相關機關的溝通,通過協調息申、息訪、息判。

 

這個機制由縣政府法制辦、法院行政審判庭牽頭,與縣委政法委及國土、藥監、城管、衛生、技監、工商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聯動協調、培訓考核、敗訴案件通報制度、行政首長出庭通報制度、司法建議與回復制度,在各個環節對行政案件以及糾紛予以聯動協調,以進一步規范相關職能部門的行政行為,建立行政案件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及時有效的化解行政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