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40出頭,警察,蘇州市第三看守所的警察。

 

某日,去三看(蘇州市第三看守所簡稱)宣判一未成年人盜竊案,因該所剛搬遷,法庭還沒交付使用,所以只能在會議室里進行,會議室有一塊黑板,漂亮的板書,內(nèi)容是《弟子規(guī)》,這時一名中年警察將被告人帶進來,靜靜的站在旁邊,宣判后我照例要跟被告人講上幾句,那名警察還是靜靜的站在旁邊。宣判完畢,那名警察向我自我介紹:“我姓陳,原來是一看的,張家港有幾個少年犯曾經(jīng)在我那邊關(guān)過,聽你剛才對那孩子講的話,我覺得你對這幫未成年人有心,我們能不能聊一聊?” 

 

一看?姓陳?我猛然想起一件事來。去年六月一日,審理一起盜竊案件,2個被告人,都是未成年,一個姓夏,一個姓譚。因張家港市看守所不能滿足未成年人集中關(guān)押的條件,夏某被關(guān)押至常熟,譚某則被關(guān)押至一看(蘇州市第一看守所簡稱),開庭時,譚某講到在一看的這段時間,有個姓陳的管教特別好,教大家做人的道理,現(xiàn)在自己明白了很多。極難得聽到被告人發(fā)至肺腑的說管教好的,所以一看那位姓陳的管教留給我深刻的印象,總想著能見見他,但一直無緣。這么巧,此人現(xiàn)在就在面前!

 

他說原來張家港關(guān)在一看的有四個人,我馬上報出名字,他說譚某現(xiàn)在他爸爸身邊干活,QQ上聊到跟父親溝通不起來,苦惱,我哈哈笑起來,說就是這孩子讓我知道了你,他有些靦腆,說去他辦公室坐坐。他的辦公室有新搬后的些微凌亂,我在他的堅決要求下在唯一的凳子上坐下,而他只能站著,這讓我頗有些不安。我們又聊起另外幾個孩子,因為有我們各自不同的接觸和了解,聽起來都有新奇的感覺。不知不覺話題扯開去,他說起有很多QQ好友,是那些孩子的,他們稱呼他“陳叔”,有高興或者不開心的事情,都要跟他說說,對這些孩子,他不再是警察,而是“叔”,有孩子安定下來了,也有膽量跟這位陳叔拉呱幾句家長,問陳叔能不能給他“被你敲一竹杠的機會”,其實就是想請這位陳叔吃頓飯,但又不敢或者說沒有這個自信邀請,陳叔知道孩子發(fā)出這樣的邀請需要多大的勇氣,一味的拒絕可能傷了孩子的自尊,“我跟他們幾個吃過一頓飯,我說我們AA制,我出多點,否則,以后我再也不來了。他們那個開心啊,我覺得他們真的長大了。”他說著,眼中是欣慰。我靜靜的聽著,是滿滿的同感和自愧不如。“最近有個孩子又進來了,看見我,頭都不敢抬,被我狠狠的罵了一頓,他說對不起我,哎,有的孩子放出去,擋不住外面的誘惑,又犯事了,看著蠻難過的。我也是安慰自己,不要奢求每個犯了罪的孩子經(jīng)了我的手都能轉(zhuǎn)變了,這是苛求自己,會沒有信心做下去的,只要盡了努力,有的孩子變好了,就是效果,這樣的孩子越多,心里也是越多寬慰。跟未成年人打交道多年,現(xiàn)在做這些,倒也成了樂趣了。有人希望監(jiān)管的對象越少越好,我倒是不嫌多,如果有可能,你們張家港的都可以關(guān)到這里來。”他說著笑起來。

 

說實話,我是反對異地集中關(guān)押的,主要原因是案件的送達、開庭、宣判太麻煩,但這位陳叔的一番話,改變了我的想法,如果犯了罪的孩子,能跟陳叔一段時間,被陳叔訓導一番,該是他們的造化了,但愿有更多陳叔這樣的人,陪伴孩子們走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