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三項舉措”深化青少年維權工作
作者:陳進、曹芬 發布時間:2014-04-09 瀏覽次數:771
近年來,丹徒法院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終著力將教育、感化、挽救的各項措施貫穿于庭前、庭審、庭后三個環節。2011年至2013年的未成年犯罪人數呈下降趨勢,分別為31人、14人、6人;非監禁刑適用率逐年上升,分別為42%、46%、60%;且重新犯罪率為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注重事前預防,構建聯動維權舉措。通過加強與政法委、公安、檢察、司法行政等單位的工作協調與溝通聯絡,建立有效預防、矯正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政法一條龍”常態工作機制,建立青少年維權工作聯席制度,有效利用各部門工作特點與優勢,對一些共性的維權工作實行聯動,形成維權合力。如進行社區矯正、考察幫教共62次,開展法制宣傳、模擬法庭、法律知識競賽等活動共18次。
強化審判教育,突出矯治挽救舉措。進一步開展審前調查、分案起訴、適合成年人參與訴訟、庭審教育、犯罪記錄封存等工作,將有利于悔過自新,具有可挽救性作為對未成年犯量刑的參照依據。審理過程中注重將著力點放在對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教育、親情感化、措施挽救上,對失足少年實施 “跟蹤式”回訪的教育管理,使其能夠順利回歸社會。
堅持能動司法,做細審判延伸舉措。針對在審判實踐中發現的普遍及突出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民政部門等相關單位發送司法建議,如針對審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區教育局發送加強對校車管理的司法建議,區教育局高度重視,立即向轄區內中小學校下發了相關規范性文件,有效遏制了此類危害青少年學生的事故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