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鎮江日報》刊登了鎮江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16名失信被執行人被集體"曝光",這是全市范圍內法院系統首次做這樣的公布。

 

失信人名單的公布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通過多種渠道向社會公布"失信人名單",加大對執行"老賴"曝光率。公布的"失信人名單"里的16位"老賴"主要是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被執行人、躲避執行難以找尋的被執行人以及故意轉移財產逃避責任的被執行人,以涉及人民群眾生存生活的追索勞動報酬(包括農民工工資)、贍養費、撫養費等民生案件為重點集中打擊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為。如名單上的陳某是鎮江某工具廠的老板,因為一起工傷事故,被判決賠償50余萬。陳某第一次被強制帶到法院后賠償了23萬,之后其將財產全部轉移給了女兒,拒絕繼續履行。此次將他公布到失信人名單中,是希望通過社會的壓力促使他履行義務。

 

除了報紙上的"曝光","失信人名單"還在開發區法院圍墻上的LED屏,及該院網站上公告名單,以此對"老賴"形成警示,督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而第一批公布后,針對案件執行具體條件,還會有陸續推出名單公布。

 

曝光"失信人名單"主要想加大威懾力度,讓全社會一起監督,群眾當"耳目",從而讓被執行人在陽光下無法逃遁,提升執行效果。從心理上對被執行人形成壓力,從而迫使其為了恢復名譽,積極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達到促進執行的效果。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查詢平臺,一旦被列入黑名單后,將在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受到信用懲戒。而"老賴"公布后仍不買賬,該院會根據不同案件類型,采取適當的強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