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 3月28下午隨著法槌敲響在莊嚴的一號法庭,市中院院長茅仲華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故意殺人刑事案件,也拉開了全市兩級法院院庭長辦案制度落實的序幕。

 

近年來,受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影響,鎮江法院的辦案形勢日趨嚴峻。2013年全市法院受理案件59304件,同比上升7.97%,丹陽、句容、潤州法院受理案件數量均同比上升10%以上。基層法院的民事審判、人民法庭、執行部門法官人均結案數均在269件以上。今年1-3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數已達到14299,結案數為9577件,結案數上升了0.5%

 

面對繁重的辦案任務和群眾對法院的司法期盼,鎮江中院黨組“一班人” 把加強院長、庭長辦案作為提高司法能力和改進領導干部作風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抓緊抓好,挖掘內部潛能,強調院長、庭長首先應是一名業務精英,在工作中既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加強審判監督與指導,又要履行審判職責,主動辦理疑難、復雜、社會影響重大的案件,發揮院領導的表率作用,調動一線法官的工作積極性 。今年年初,鎮江中院對院、庭長辦案工作做出了規定,院、庭長審理案件,應當作為履行審判職責的重要工作,納入崗位目標管理考評和監督范圍,每季度進行通報。院、庭長除參與合議庭指導審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新類型案件、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意義的案件外,還要直接承辦一定數量的案件。

 

據鎮江中院審管辦主任朱衛芳介紹,院庭長參與辦案,可以及時發現審判中存在的問題,并進行相應的整改,提高了法院的管理水平。院庭長由原來的聽取匯報轉變為直接深入一線,拉近了和法官的距離,密切了與廣大法官直接的關系,構筑了和諧有序的工作氛圍。同時院庭長通過選擇典型案件開好示范庭,也加強對其他審判人員的業務技能教育,提高其駕馭庭審的能力。

 

對于擔任綜合部門工作的工作具有審判職稱的法官,特別是審委員委員,規定還要求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掛靠業務庭或參與合議庭審理案件,目的是通過案件的辦理,讓有審判職稱的人員研習法律業務,防止審判業務的荒疏,培養能辦案、會調研、善宣傳的復合型人才。

 

目前全市基層法院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要求,也紛紛推出院、庭長辦案制度。鎮江開發區法院自2007年成立以來,人均結案數連續6年位列我省基層法院第一,院庭長辦案、帶頭辦疑難案、開示范庭從建院起已成為法院的一項審判制度。京口、揚中對庭長辦案數量化為不低于30件。潤州要求庭長辦案數不少于部門法官辦案數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