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在規范有序中強化擔當
作者:徐育 陳向東 顧建兵 發布時間:2014-04-02 瀏覽次數:911
法院正規化建設,對確保嚴格依法辦案、提升司法公信力意義重大。2012年6、7月間,南通中級法院黨組一班人在黨組書記、院長陳榮慶帶領下深入全市9家基層法院、中院22個部門,先后24次組織召開座談會,聽取對法院建設的意見和建議。在此基礎上,黨組確定了以司法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工作思路。
近兩年來,南通中院按照“用制度管權、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要求,對所有規章制度進行系統梳理,對原有制度進行修改和完善,對尚未規范的情況,及時出臺新的制度。規范化管理在審判權的規范、辦事的質效以及隊伍的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案件服判息訴率不斷上升,人民群眾對法院的滿意度明顯上升。
3月25日下午,記者前往南通市中級法院旁聽了一起劉某不服公安機關治安行政處罰案的審理。
步入法院大門,映入記者眼簾的是值勤法警挺拔的警姿,整齊有序的警車,清靜整潔、窗明幾凈的審判大樓……擔任本案審判長的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盧旭光,準時到庭,著裝規范。
“這是推行司法規范化建設給法院帶來的新變化,推行近兩年來,大家的思想取得了高度統一,法院各項工作得到了有序規范!”南通中院黨組書記、院長陳榮慶樸實的一番話語,向記者道出了他到任后大力推進司法規范化建設取得的初步成效。
強化創先爭優,建立科學的業績考評體系
“民一庭錢泊霖:結案9件,調解撤訴率100%;民二庭戴志霞:結案10件,調解撤訴率50%……”“辦公室編發簡報3條、上報各類專報14條、辦理領導批辦案件9件……”
在一樓大廳兩邊的墻面上,記者看到《中院各審判業務部門法官1-2月份主要質效指標一覽表》《中院各綜合部門2月份職能工作完成情況一覽表》,上面詳細公布了全院法官1-2月份的主要質效指標和各綜合部門2月份工作的完成情況。
“以往的業績考評僅涉及辦案一線的法官,考評內容也只是原則性的規定,由于量化不夠,透明度差,沒能發揮出考評機制的激勵導向作用。”
據院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兼政治部主任施惠權介紹,院黨組在論證調研的基礎上,制定了新的《綜合績效考核日常考評方法》,并每月“張榜公布”全體法官審判質效數據和綜合部門職能工作完成情況。
新的考評辦法統一采用百分制進行。每季度業務庭室和綜合部門分別評選三個“績效考評先進”單位。考評小組根據考評得分情況,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方式,確定“績效考評先進單位”,并將考評結果在內網上公布,對在考核中連續兩個季度排名在最后的部門需向黨組寫出書面情況說明。
記者了解到,新的考評辦法推行以來,大大激發了全院各部門、全體干警的工作熱情和工作干勁,有力促進了全院各項工作的發展。去年7月,南通中院刑一庭被省人社廳、省公務員局、省高級法院聯合表彰為全省法院先進集體,2名法官入選全省法院審判業務專家,1篇案例入選最高法院公報,1篇裁判文書榮獲全國法院再審裁判文書一等獎;今年年初,2名法官被南通中院黨組向省高院推薦報請個人二等功。
強化審判管理,建立規范的流程運轉體系
3月20日,南通中院司法鑒定處對基層法院報送的罪犯肖某監外執行材料作出法醫學審核意見,認為肖某雖患有慢性阻塞性肺病、多發腔隙性腦梗死、腦萎縮,但目前病情尚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醫學條件。
“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個別地方監外執行標準偏低,導致一些人乘機鉆法律空子,故意夸大病情,企圖弄虛作假。”院司法鑒定處處長徐紅平向記者介紹,去年3月,該院發出《關于規范暫予監外執行醫學鑒定及移送審核的通知》,嚴格規范了暫予監外執行各項條件。
“去年有個王姓罪犯因盜竊罪被判刑四年三個月,經檢查他確實患有糖尿病且病情較重,中院審核給予他保外就醫三個月。到期后,他申請繼續保外就醫,南通中院根據他住院治療一周的化驗結果再次審核其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出院后立即收監。”一年來,該院所受理的43起申請案件中有32起不符合保外就醫的醫學條件,申請被駁回率達74.42%。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自2012年6月該院推行司法規范化建設活動以來,通過深入細致的調研,已制定完善審判管理相關制度30余項,內容涉及破產管理人指定、民商事案件法律釋明、訴前調解案件期限管理、案件發改評析、執行實施案件分權流程管理、執行財產變賣、財產保全擔保、行政案件相對集中管轄、涉環保類行政案件先予執行、環境資源類案件“三審合一”、案件審限變更管理、裁判文書評查、罪犯減刑假釋幅度等重要審判工作制度,在全市法院形成了規范透明的審判流程運轉體系。
強化政務管理,建立高效的后勤保障體系
“由于種種原因,多年來法院的經費一直比較緊張,如何將有限的經費使用好,需要規范地抓好財務管理。”院行政裝備處處長黃衛向記者介紹說,在司法規范建設中,南通在全省率先創立“財務報告制度”,堅持每兩個月制作一期《財務分析》,通過直觀的數據、圖表等形式將財務運行基本情況、經費支出動態和主要指標環比情況、數據歷年同期比較情況反映出來,為領導科學決策提供依據;在各項費用審批過程中,確立了“聯簽制”和“分級審批制度”,要求對每一項經濟業務獲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證明人、財務審核和具備相應權限的領導審批,方可報銷相關費用。
近幾年來,南通中院注重健全各項規章制度來約束和規范財務行為,相繼制定了經費報銷實施細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公務卡使用管理辦法、內審制度實施細則、執行款物管理辦法、訴訟費用收繳管理操作規程、公務借款管理辦法、執行和刑事救助管理辦法、節約型機關建設實施意見等十多項制度。通過不斷修改和完善,該院形成了包括法院概況、主要工作任務安排、編制實施意見、編制說明、預算結構拓撲圖、文件依據和預算明細等在內的完整的財務體系,這一做法被南通市財政局作為“工作樣本”在南通市級機關中推廣。在去年9月召開的全國法院財務工作會議上,南通中院行政裝備處財務科長瞿建華被評為全國法院財務工作先進個人。
警車和公務車無論是在道路上行駛或停放在公共場所,都事關法院的形象。去年3月,該院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警車、公務用車管理的通知》,加強了對警車、公務用車的日常考核,對不嚴格執行警車、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的,實行責任倒查,凡發生交通事故、被上級檢查通報或網絡媒體曝光的部門或個人,將追究駕駛員、車輛管理員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加強信息化手段的利用,通過GPS衛星定位系統,全面了解和掌握車輛行駛路線、停車地點,做到實時監控,從源頭上杜絕了警車違紀違規問題的發生。
采訪中,記者還了解到,該院從考勤簽到、司法禮儀、請假銷假、宣傳調研、人事管理、教育培訓、內部督查、師徒結對、物資耗材、文書打印、表彰獎勵、檔案調閱、警務保障、節能減排等行政事務都制定了一整套規范化、標準化的制度體系,使法院的每一項工作都在規范有序中自動運行。
“司法規范化建設是一項著眼長遠、涵蓋全面、夯實基礎的工作,不可能一勞永逸,也不可能一蹴而就,還需要常抓不懈,現在的重點主要是在提升制度的執行力上下功夫!”院長陳榮慶充滿信心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