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上午920分,江陰法院第四法庭公開審理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副院長王新達擔任該案審判長。開庭前,王新達副院長仔細審閱了相關案卷材料,與合議庭成員一起對案件進行討論,確定了審理思路。庭上,合議庭對案件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并認真聽取公訴方和被告人及辯護人的控辯意見。該案將擇期宣判。這是近年來江陰法院首次由院領導直接辦案。

 

江陰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為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后,深入踐行群眾路線,積極推進改革試點工作,推動優秀法官向審判一線集聚,改革以往院、庭長聽匯報定案的做法,推行院長、庭長直接辦案或參與合議庭辦理案件,突顯標桿示范效應,提升案件審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