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溧陽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宣告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案件。

 

案件審理中,承辦法官鑒于被申請人系一級傷殘、已呈植物人狀態的特殊情況,不顧路途遙遠,冒雨前往被申請人所在的康復醫院,將法庭設在了被申請人的病床前。判決后,工作人員又到該醫院將法律文書送達到被申請人家屬手中,并積極做好相關法律釋明工作,受到了當事人家屬的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