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州中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發(fā)布《消費者權益糾紛審判白皮書》,就泰州法院系統(tǒng)2011-2013年度消費者權益糾紛案件審判情況向社會各界進行通報。

 

近年來,泰州地區(qū)消費者權益糾紛日漸增多。為正確引導社會各界增強誠信守法意識,促進市場經濟參與主體規(guī)范自身行為,共同構建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環(huán)境,泰州中院采取各種有效措施積極應對消費者權益糾紛,助推泰州地區(qū)誠信建設。

 

立足審判職能,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泰州中院通過對案件的審理,對經營者在經營行為中如存在產品質量問題、涉嫌商業(yè)欺詐、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以及侵犯消費者知情權等問題,一經查實,并依據法律相關規(guī)定,作出相應的對經營者不利的判決,從而達到引導經營者規(guī)范自身經營行為,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目的。

 

注重延伸職能,合理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和維權。泰州中院利用個案審理的機會,注重向案件當事人適時進行法律釋明,勸導消費者擺正消費心態(tài)、慎防消費陷阱、妥善保管消費憑證、理性對待糾紛、合理選擇維權途徑。同時,組織資深民事法官,利用開展“百名法官進社區(qū)”活動的有利時機,選擇十大消費者權益糾紛典型案件,向廣大消費者進行宣講,以此提升廣大消費者的法律意識。

 

規(guī)范市場秩序,注重勸導經營者誠信經營。泰州中院將個案審理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通過發(fā)送司法建議等形式,要求廣大經營者嚴格保障產品質量、切實杜絕商業(yè)欺詐、注重加強安全保障、正確對待消費糾紛,并建議經營者如條件允許,設立相應部門、安排專人,妥善處理消費者投訴。

 

加強調研力度,積極應對消費者權益糾紛新動向。針對新類型消費者權益糾紛動向,泰州中院注重加強調研。對當前出現的因網購、團購、海外代購等新興消費形式引發(fā)的糾紛以及因辦理信用卡、支付寶、網銀等支付方式引發(fā)的糾紛等,泰州中院聯合消費者協會、政府相關行政職能部門、仲裁組織等,通過咨詢專家、學者意見,召開座談會、組織調查等方式,加強研討,以有效應對新類型消費者權益糾紛。